作者:田學斌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審時度勢,在科學分析國內外經濟發展形勢、環境和條件基礎上,提出的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實現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面對經濟形勢的新發展新變化,準確把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意義、目標取向、本質內涵、重大任務和政策措施,以理論共識凝聚發展共識,對全面深化改革,推進經濟結構優化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
從戰略發展層面理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痛下決心全力解決制約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結構性難題的戰略需要。世界各國經驗顯示,在中等偏上收入國家邁向高收入國家的過程中,往往伴隨著產業結構的顯著變化。當前,我國處于中高速增長階段向中高端水平邁進的關鍵時期,經濟的周期性矛盾和結構性矛盾并存,但主要矛盾是結構性問題。如果無效供給不去,落后產能不減,過度杠桿不削,過高制度性交易成本不降,長期制約發展和民生的短板不能加長,資源無法實現優化配置,市場主體無法煥發生機活力,有效供給上不來,我國經濟就不能行穩致遠。因此,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就是要解決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率的問題,破解結構優化、發展方式轉變和動力轉換等三大根本性難題。這是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戰略需要。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培育經濟發展新動力的客觀要求。從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看,擴大總需求的空間和潛力有限,單純依靠成本優勢難以為繼,必須把結構優化、創新驅動、制度創新作為主攻方向,大力提高有效供給的質量和效率,減少無效供給,改善產品結構、產業結構,提升服務品質和創新能力,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因此,牢牢抓住制約經濟發展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從供給側、結構性、體制性三個層面入手,大力推進“三去一降一補”,讓不再繼續創造財富的僵尸企業退出市場,推進資金、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向新產業新經濟、新產品新服務轉移,實現資源的優化再配置,是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的現實途徑。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持之以恒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選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創新,要解決的是長期性的問題,不能指望一蹴而就、畢其功于一役,更不能淺嘗輒止、知難而退。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一道檢驗是否真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必答題,體現著改革者的戰略定力、實施功力、執行耐力。在改革過程中,必然會觸及一些地方、部門或個人的利益,歷史欠賬多、改革任務重的地區經濟發展會出現更多困難,如何凝聚共識、協力攻堅挺過陣痛期,闖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路子,是對各地各部門改革能力的嚴峻考驗。
準確把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基本內涵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關系全局、關系長遠,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經濟工作的主線。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準確把握其基本內涵。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本質是深化改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本質是一場改革,要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為提高供給質量激發內生動力、營造外部環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是政府越俎代庖調結構,更不是掉頭轉向重回計劃經濟,而是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從體制機制、政策舉措上著手,為推進結構調整、改善供給提供制度保證,穩定市場主體對政府政策的預期,著眼于提升全社會創新能力和專業化發展水平;通過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矯正以前過多依靠行政配置資源帶來的要素配置扭曲,推動新技術、新產能、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增長動能不斷成長,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關鍵要“兩手”協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協調用好“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所在。無論是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還是培育創新發展動力、加快發展新經濟,都應該以市場為主導,堅持市場思維和法治思維,按照市場機制、價格機制、利益機制內在要求優化資源配置和經濟結構。同時,作為改革頂層制度設計者和決策落實執行者,政府要發揮好引導和扶持作用,理順過去扭曲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決策,在保護企業產權、激發主體活力、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營商環境上下實功出實效,既要糾正過去干預過多過細、政策執行不力等問題,又要擔負起落實五大任務的責任。只有“兩只手”協同發力,堅持市場到位,政府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才能實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