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張德勇
編者的話
在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強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要加快國有企業、財稅金融、價格體制、農業農村、對外開放、社會保障、生態文明等領域基礎性改革,關鍵性改革舉措要抓緊推出”。
今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程中的第三年,“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預示著我國財稅體制改革將全面進入快車道。
正如有學者指出,“深化財稅等基礎性領域改革,是因為它能帶動其他領域改革,最高層頻頻強調加快財稅等改革,將有利于推進這些領域改革。”
按照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時間表來判斷,整個“十三五”時期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必須在這一時期出臺并落實,如何才能如期完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實現“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的要求?
《思想者》特邀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林雙林主任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張德勇研究員進行解讀。
■今年5月1日起營改增全面覆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這是我國稅收體系自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以來的一次重大變化,也將因帶動央地政府間財政關系調整而使我國整個財稅體制發生根本性變化,是朝著建立健全現代財政制度邁出的重要一步。
今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程中的第三年,“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預示著我國財稅體制改革將全面進入快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