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的政策建議
全要素生產率是未來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來源,只有從制度設計、科技創新和深化改革中尋找紅利,才能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要著眼于經濟可持續發展,構建聚焦化、特色化、普惠制的市場環境,推動技術進步、調整產業結構、重新配置資源,提升我國的全要素生產率水平。
完善微觀激勵機制推動技術進步。新常態下,我國的經濟發展更多需要依賴技術進步,而人才或人力資本是制約技術進步的根本性要素。必須完善微觀層面的激勵機制,確保不斷增加從事科研、創新等活動的報酬和激勵,引導更多的人力資本要素向研發、創新、創造等領域聚集。
第一,要激發微觀企業的創新動力。從收入分配的各個環節入手,通過利益杠桿引導和激發企業的創新行為,逐步消除憑借行政權力和行政性壟斷地位獲取超額回報的現象;完善信貸、土地、財稅等相關政策,在稅收政策及征管方面對創業初期的中小型科技企業給予足夠的傾斜和優惠。第二,要增加各類人才的物質激勵。對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智力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應堅持統一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原則,大力破除平均主義,有重點、分階段地建立特殊津貼、補貼項目制度;鼓勵企業內部分配向創新和研發科技人員及技能人才傾斜,在執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時可以考慮將研發人員工資列入扣除范圍。
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支撐結構轉換。我國今后能否保持經濟的中高速增長,關鍵點之一就是能否成功轉換經濟結構中的產業結構及其空間集聚結構。要加強制度設計,讓政府的公共服務與產業的結構轉換更加合拍。引導各地發展優勢產業,通過創新鏈驅動,培育符合未來發展趨勢的產業集群;選擇有較好基礎的產業領域,有重點、有步驟地突破核心和關鍵技術,真正搶占制高點。結合各地基礎和稟賦優勢,著力培育行業和地區龍頭企業,通過產業技術聯盟、創業孵化器等方式吸引相關配套企業,不斷完善上下游產業鏈,發揮產業集聚效應。
要繼續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兩化融合,加大對共性技術開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示范項目的支持;擴大“營改增”范圍,促進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促進制造業主輔分離和轉型升級,推動產業層次從低端走向中高端。支持新興產業發展,適時調整行業監管規制中的相關規定,適應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事物、新模式和新業態;消除行業準入、要素流動等方面的制度障礙,為全要素資源向創新活動聚集創造更為順暢的制度環境。
保持競爭性市場有效配置資源。日本經濟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陷入“失去的20年”,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日本政府錯誤的管制政策,對低效企業和夕陽產業進行補貼,讓大量本應退出市場的“僵尸企業”存活下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也要堅持這一原則,要打通資源在企業間、產業間、區域間的流通渠道,避免出現政策“洼地”。如果政府不能維護好統一、公平、公正的競爭性市場,就可能妨礙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
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還不盡成熟,甚至存在各種扭曲,而經濟改革的過程同時也是市場制度完善的過程。因此,深化改革對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的效果最為直接和明顯。政府需要進一步創造好的政策、制度環境,建立全國統一的大市場,讓生產要素更自由流動,資源更有效配置。要推動構建要素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通過理順價格扭曲提高要素資源整體配置效率。要在淘汰落后產能與“僵尸企業”的同時,“兜底”社會保障改革,讓勞動力優化配置到高效的新崗位。要盡快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有序推進國企國資改革,放寬市場準入,壯大非公經濟,提高國有資產的配置效率。此外,中央政府還可以考慮改變簡單以GDP論英雄的做法,將全要素生產率的改善納入地方政府的考核體系。(羅慶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