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研究員 劉結成
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是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經濟發展關鍵詞。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來看,供給側到底有哪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解決的戰略和發展的方向是什么?政府又應該做好哪些基本保障呢?
供給側現狀并不樂觀
盡管對于供給側改革的定義不盡相同,但是總體可以理解為,“通過創新產品和服務,更好地去引領和滿足客戶需求。”從政府層面來說,就是通過政策的創新,優化企業發展環境,降低創新成本,調整產業機構和資源配置方向,通過機制體制的創新來激活發展的動力。從企業層面來看,就是創新產品和服務形式,提高質量和效率,為客戶創造更大的價值。
對于文化產業,尤其是文化創意類業態,因為其明顯的精神消費特征,所以更需要通過創意、創新和創造去滿足市場的需求。也就是說,文化產業天生就具有從供給側改革創新的特征。然而,我國文化產業供給側的現狀并不樂觀。
從產業結構來看,除了北上廣深及其他少數城市的數字類和創意類業態在整個產業中占據支配地位外,大部分城市和地區這類業態都還處于萌芽和培育階段。從區域結構來看,文化產業在各區域間發展很不平衡,很多地方文化產業占GDP的比重連2%都不到。
從要素投入看,很多城市缺乏在文化產業的土地供應、資金引導、市場推廣、平臺搭建、人才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投入穩定性不夠,隨機性大。從增長動力結構來看,很多地方以創新、數字化等方面增長的動力不足,導致很多的重復建設和無效建設。
從收入分配機制來看,對創意、創造、管理的價值等認知不足,對資本利用欠佳,導致創意未得到應有的保護和收益,資本不能充分發揮其價值。從市場主體來看,文化企業尤其是國有文化企業對市場的變化和理解還不到位,導致很多國有文化企業市場適應能力很弱,競爭力不高。
而形成以上文化產業供給側現狀的主要原因包括思想觀念傳統、對文化產業的發展趨勢理解不深、對市場發展的快速變化跟進不夠等。我國已經快速跨入互聯網經濟、共享經濟時代,在這一時代,商業模式、傳播方式都發生了深刻變化。所以,作為以精神消費和需求導向為明顯特征的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首先應該解放思想,從改變對市場的理解和認知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