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教育更要強警誡。古人講:“畏則不敢肆而德以成,無畏則從其所欲而及于禍。”黨員干部遵規守紀既要靠細致的潤物無聲的學習引導,同時也要在教育管理上保持戒尺在手、利劍高懸,對不良傾向形成強大的心理和行為震懾。一是堅持警鐘長鳴。習主席強調,只有警鐘長鳴,才能警笛不響,也才能使黨員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教育黨員干部充分認清黨中央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結合巡回法制宣講、反面案例剖析等警示教育,使黨員干部銘記“初”不可輕犯、“小”不可輕視、“欲”不可輕為,堅決克服遵規守紀上的任何規避、僥幸心理。進一步鞏固強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效,幫助干部提高思想境界,加強品德修養,常懷敬畏之心,敬畏組織、敬畏紀律、敬畏群眾,真正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二是堅持及時告誡提醒。作為一級組織、一級領導,要本著對組織負責、對事業負責、對干部負責的態度,對在工作中包括檢查、考核和日常交談當中發現干部的不良問題,及時鮮明指出、鄭重告誡、善意提醒,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性談話函詢和誡勉談話等方式,使干部始終嚴守政治上的高壓線、道德上的恥辱線、法紀上的警戒線。三是堅持從嚴懲處。增加違紀違規成本,是有效提高懲處警誡作用的重要手段。要提高監督執紀剛性,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挖“爛樹”治“病樹”正“歪樹”,對不收斂不收手的、對違規違紀踩“紅線”越底線的,要零容忍、堅決嚴肅查處,以嚴肅處理傳導壓力,用壓力推動紀律規矩落實,始終保持真抓嚴懲的高壓態勢,切實在干部遵規守紀上實現從“不敢違”“不能違”到“不想違”的本質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