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桑林峰
什么力量最強大?有境界的人說是精神的力量;而缺少底線的人骨子里認同的則是金錢的力量。
這不,很多貪官被“圍獵”,還振振有詞說是“朋友”害了他。其實,不是別人害了他,是他們自己丟了黨的紀律,被金錢俘虜了。
一系列的事件都表明,一旦伸了手,戰勝不了金錢的力量,往往陷入“金錢到手、自己到頭”的困境。每名黨員干部都應明白,金錢的力量再強大,也不應勝過良心的力量、道義的力量、信仰的力量、紀律的力量。
時代先鋒、上海進出口商會前會長湯慶福曾說:“對于我來說,金錢作為一種勞動所得,只能發揮購取衣食和書報的作用,至于它還能帶來更多的物質享受,我絲毫也不稀罕和羨慕。”他經物卻不役于物,理商卻不陷于商,重錢卻不受制于錢,一心只想著為群眾謀利益、為國家創財富。
金錢觀與價值觀,是人人都需要解決好的一個課題。金錢至上,人生價值就式微;價值觀正確,金錢觀就錯不了。一些人不知人之價值所在、意義所在,一味追求金錢,結果金錢到了手,自己也走到了頭。究其根源,就是未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構成犯罪根源的東西并非金錢,而是對金錢的愛。”人們會經常反問:像徐才厚、劉志軍、季建業之流,他們缺金錢嗎?他們要錢干嗎?當然,他們不缺錢,缺的是正確的金錢觀,更缺的是健康的價值追求。這些人的價值觀偏了方向,內心極端空虛,精神極其貧乏,信仰極度缺鈣,只好靠物質去充填,靠金錢去充數,以權力的價碼衡量自身的價值。
學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價碼和價值不是一回事。在精神領域,價碼和價值更不能劃等號。財富不是生命的全部,它只是生活的工具。如果一個人把金錢作為衡量一切價值的標準,那么這個人便患上了嚴重的價值盲。愛因斯坦說:“看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什么。”黨員干部不能把掙錢多少當作人生追求,也不能把有多少商人甘心當自己的“提款機”視為有本事的表現,而應把為黨盡責、為民奉獻作為永恒的價值追求。
人生之價值,不在于擁有多少,而在于留下多少。焦裕祿留下了“敢教日月換新天”的奮斗精神,激勵后來者為民造福;楊善洲留下了“青山綠水”,造福子孫后代;楊業功留下了共產黨人的“陋室銘”,立起清廉為美的時代標桿……他們價值豐盈,正氣長存,浩浩青史留美名,朗朗乾坤有回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