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談到法治,往往會流露出對西方法治的向往和崇拜,認為西方社會是真正的法治社會,西方文明是完美的法治文明。事實上,西方法治在發展中始終與病患相伴,直到今天也還有種種病象存在。
病象之一:西方國家一些法律罔顧民眾訴求,缺少民意基礎。西方法治的根本目的是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和統治,因而在立法上突出議會民主,確保在議會中占居多數席位的黨派利益實現,而忽視底層民眾訴求、缺少民意基礎的現象普遍存在。日本實施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是西方國家立法有違國民意愿的一個例證。2013年12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利用其領導的自民黨在國會中所占據的優勢地位,無視主流民意反對,強行表決通過了《特定秘密保護法》。該法自2014年12月頒布實施以后,處于嚴格的保密狀態下,還制定了嚴格的泄密懲罰措施:公務員泄密最高將被處以10年刑期,媒體或民眾探聽秘密將最高獲刑5年。無獨有偶,在近7成日本民眾和民主黨、維新黨、共產黨等在野黨的強烈反對聲中,安倍政府一意孤行,在眾議院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了新安保法案,并提交參議院;隨后,自民黨等執政黨憑借在參議院的議席優勢,強行表決通過了新安保法案。這充分暴露了日本一些法律罔顧民眾訴求、嚴重違反民意的弊病。
病象之二:西方國家存在嚴重的司法不公問題。西方國家一貫標榜自己的司法是最公正的,但實際上并非如此。近年來美國發生的因種族歧視引發的城市騷亂事件,就是對西方司法公正的有力反證。2014年,美國接連發生3起白人警察粗暴執法致死黑人的事件,然而致死黑人的白人警察居然無一例外被大陪審團裁決無罪。這一連串的不公正裁定具有明顯的種族偏見,因而引發了大規模游行示威活動。據美國聯邦政府數據顯示,從2010年到2012年,美國共有1217人死于警察槍下;15歲到19歲的年輕人中,黑人每百萬人有31.7人被警察打死,而白人僅為1.47人。人們不禁要問,既然在白人警察作為被告時適用“疑罪從無”,為何對黑人執法時卻是“有罪推定”呢?在經濟方面,西方鼓噪的新自由主義不僅為壟斷企業的壟斷地位辯護,也使得反壟斷法案實施力度不斷弱化,在自由的幌子下,政府調節經濟的目標從使大多數人受益轉向使大企業和富人受益,壟斷問題更趨嚴重。司法不公成為造成西方世界貧富兩極分化的重要原因。
病象之三:西方國家一些特殊機構知法犯法的現象嚴重存在。西方國家一些組織在對本國許多法律的運用上,是以利益為軸心“旋轉”的。只要是對他們有利的事情,即使違法犯法也在所不顧。“棱鏡門事件”就很能說明這一問題。棱鏡計劃是美國國家安全局自2007年起開始實施的電子監聽絕密計劃。多年來,美國國家安全局和聯邦調查局通過進入微軟、谷歌、蘋果、雅虎等九大網絡巨頭的服務器,監控包括美國公民在內的各國公民的電子郵件、聊天記錄、視頻及照片等秘密資料,甚至連個別外國元首也不放過。前中情局職員愛德華·斯諾登通過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將美國棱鏡計劃曝光,引起世界一片嘩然。據斯諾登爆料,美英間諜“黑入”全球最大的手機SIM卡生產商,從而可以毫無障礙地監控全球數十億部手機,巴西總統羅塞夫因此指責美國國安局違反國際法。事件發生后,美國政府不是依法處理有關人和事,而是把精力用于抓捕引渡斯諾登上,充分暴露了其法治虛偽的一面。
病象之四:西方國家無視其他主權國家的法律,橫加干預其內政。西方國家漠視甚至無視其他主權國家的法律尊嚴,熱衷于干預他國內政,導致許多國家動蕩不安。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西點軍校發表講話表示,“我的底線是:美國必須一如既往在世界舞臺上發揮領導作用”,“美國永遠不需要征求別人的許可”,“我對美國例外論深信不疑”。近年來美國制造的所謂“阿拉伯之春”,就是這方面的突出例證。據阿赫邁德·本薩達所著的《阿拉伯革命背后隱藏的一面》一書披露,美國非暴力戰略及行動實用手段中心設計了“阿拉伯之春”革命方案,通過一些專事“輸出民主”的美國“全國民主基金會”、“全國國際事務民主研究會”等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拉上部分歐洲和海灣國家,導演了這場以“民主”和“經濟”為主題的反政府非暴力運動,使之波及突尼斯、埃及、利比亞、也門、敘利亞等國,致使多國領導人先后下臺,進而導致這些國家動蕩不安甚至爆發內戰,生靈涂炭,民不聊生。2013年底爆發的烏克蘭危機,背后也有美國的影子。美國還借反恐之名支持敘利亞反對派武裝,明火執仗干涉敘利亞內政,致使恐怖組織勢力坐大。時任伊朗國防部副部長的卡蘭塔里在第六屆香山論壇上批評道:“美國的霸權是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滋生與擴張的主要因素,美國在暗中支持恐怖主義,并與反政府政權勾結,發動廉價的代理戰爭,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病象之五:西方某些國家推行霸權主義,粗暴踐踏國際法。肆意踐踏國際法是西方大國的一貫做法。從1945年到2008年的60多年間,美國對外至少發動了30余場較大規模的戰爭,包括對朝鮮、越南、柬埔寨、老撾、格林納達、巴拿馬、伊拉克、索馬里、波黑、科索沃、阿富汗、利比亞、敘利亞等發動的戰爭,平均兩年一場。2003年3月,美英兩國以伊拉克境內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并暗中支持恐怖分子為由,繞開聯合國安理會,悍然發動對伊拉克的侵略戰爭,推翻薩達姆政權并把薩達姆送上絞刑架。然而具有極大諷刺意味的是,直到2010年8月美軍撤出伊拉克為止的7年多,美國在伊境內沒有找到一件所謂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2014年3月,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約翰·布倫南在給美國參議員卡爾·萊文的信中指出:當時美國一線特工有證據顯示,小布什政府在入侵伊拉克之前給薩達姆扣上的支持恐怖主義的罪名是莫須有的,是有意“誤導”美國出兵伊拉克。2015年10月,英國前首相布萊爾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訪談時,首次承認發動伊拉克戰爭“我們的情報出現了錯誤,我對此表示歉意”,并間接承認對恐怖組織的崛起負有責任。再比如,2011年3月,美、英、法等西方國家以維護聯合國通過的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的決議為借口,在未經聯合國授權和在利方已宣布停止所有軍事行動以及承諾進行全面的政治和經濟改革的情況下,對利比亞進行軍事打擊,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這些行為都嚴重違反了有關的國際法準則。西方國家利用全球貧富兩極分化導致的矛盾問題,進行金融攻擊,制造“顏色革命”、地緣政治危機,挑起領土爭端,民族、宗教以及教派沖突等來轉嫁危機和矛盾,以實現種種霸權企圖。這些行為,無一不是對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和國際法的嚴重違反。
西方法治的種種病象,從根本上說,是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局限性所致。資本主義政治制度是為資產階級政黨政治服務的,是為資產階級利益服務的,這就決定了其立法、司法、執法盡管罩上了“民主”、“公平”、“公正”的外衣,但本質上必然維護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而罔顧本國和世界絕大多數人民的利益,這是導致西方法治種種弊端的真正病根。
(周培清 高文儉 作者單位:軍事科學院軍隊政治工作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