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 徐鵬程
在經濟新常態下,伴隨著資本市場的日益活躍與起伏波動,各種非法集資活動也愈演愈烈、翻新百出。針對當前部分地區暴露出的非法集資活動,近期,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以下簡稱《意見》)。結合近期非法集資活動所呈現出的新苗頭、新現象和新特點,現對貫徹落實《意見》提出幾點建議。
當前非法集資活動呈現出的新特點
一是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更加隱蔽。過去非法集資多采取承諾高息回報的方式直接吸收存款,現在多數打著金融創新、產業創新的旗號設計出更為復雜的產品,同時與時政和經濟熱點相結合,假借綠色消費、資本運作、P2P網絡借貸、西部大開發和海外上市等名義聚攏資金。
二是非法集資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廣。除傳統的金融領域外,房地產、農業、教育、工業,甚至就連養老、慈善等領域都成為犯罪分子作案的重點,許多公司實現了集團化,“業務”跨行業、跨地域,有的在全國范圍內開設了分支機構,導致涉案率頻發、高發,僅去年全年立案達12000多起,涉案資金達2000億元。
三是與其他犯罪行為交織在一起。從一些重大非法集資案件中可以看出,利用傳銷手段進行“洗腦式”營銷是其常用的方法。為獲得投資者的信任,一些公司還大量偽造合同、獲獎證書、政府文件等,有的直接進行合同詐騙。
四是非法集資者不遺余力打造自身形象。有的公司為給自己“造勢”不惜花費數億元,通過明星代言、公益捐贈等形式把自己包裝成實力雄厚、社會形象良好的企業,如:昆明泛亞公司、鈺誠集團e租寶等。
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面臨的新困境
一是更難以辨別。全社會對非法集資活動的危害性已形成共識,但由于這些活動越來越復雜和隱蔽,加之普通百姓的相關金融法律知識淡薄,很難辨別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給打擊工作造成非常大的困境。
二是預警防范難度大。《意見》強調“防打結合”,把防范放在首位,但由于非法集資活動呈現跨地域、跨行業的特點,又與互聯網、移動交互平臺等結合緊密,在現有監管體系下很難做到有效預警。
三是主動介入困難多。非法集資活動在前期往往較為隱蔽,手段不斷升級,欺騙誘導、花樣百出,大部分公司都打著合法經營的旗號開展業務,等到問題暴露時往往已經造成了巨大損失而無法彌補,執法機關想提前介入但又缺乏足夠證據。
四是民間投資理財領域泛濫。近年來,隨著投資咨詢、第三方理財、非融資性擔保等民間投融資中間機構的蓬勃興起,各種非金融機構不斷擴大經營范圍,違規經營現象較為普遍,風險隱患也越來越嚴重,給監管部門帶來更多的壓力和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