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十八大報告提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首次明確“協商民主”概念,并指出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作為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通過人民政協實現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把協商民主貫穿政協履職全過程,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人民政協不僅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日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這就要求積極拓展協商內容、豐富協商形式、增加協商密度,建立健全協商議題,提出、活動組織、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
關鍵詞:人民政協;民主;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多黨合作;改革;聯系群眾;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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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隆重開幕。67年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制定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產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開辟了中華民族的歷史新紀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踐和制度設計上的獨創性貢獻。
人民政協制度產生于民主革命歷史發展過程中,是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長期合作奮斗的結果。人民政協承擔了建立新的國家政權的歷史使命,形成了政黨、政協、政權三個系統互為支撐的國家政治制度架構,是深深植根于中國基本國情的政治制度。因此,它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理論見之于實踐,并在實踐中不斷得到檢驗與修正的產物。這一制度提供了一種有別于西方模式的民主政治架構,豐富了世界政治制度的形式,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鮮明特色,是當代中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歷程證明,人民政協制度有利于廣泛凝聚共識、有利于不斷增進團結,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協會議與人民代表大會同為代表民意的機構,同為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構成要素,同為不可或缺的國家政治制度中的一個部分,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建立發展,二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這兩種制度所主要體現的協商民主和選舉民主,不僅構成了國家制度層面上的民主形態,還共同完善了我國立體化全方位的民主政治制度結構。67年的光輝歷程和偉大實踐,為我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增強了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中國人民只要從自己的國情出發,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注意吸收外國先進文明成果,積極進取,勇于創新,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就一定可以創造出最適合自己、最可靠、最管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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