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論?2016年“兩會”前瞻】
編者按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民生工作,多次發表重要論述。他明確提出“五大發展理念”,把共享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共享發展,必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共享發展和社會保障的有關講話精神,特別需要有能夠完整、客觀、理性地反映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制度建設進程的綜合評估報告。就此,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組織30多位知名社會保障專家學者編寫《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6》,2016年2月由人民出版社隆重推出。
2016年“兩會”召開之際,光明網聯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人民出版社,以系列文章的方式推出《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6》的核心觀點,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體系建設進行全景式跟蹤評價和政策建言,由光明網理論獨家刊發,以饗讀者。
系列之六:
建設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有效率的養老保險體系
——中國養老保險發展報告摘要
作者: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教授 何文炯
養老保險是惠及面最廣、所需資金量最大、社會各界最關注的社會保障項目。隨著勞動就業形式多樣化、人口預期壽命延長和家庭養老保障功能弱化,人民群眾對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及其相關服務有了更高期待。
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始于1951年。20世紀80年代中期,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國家在社會養老保險領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30多年過去,改革的主要成果可以概括為兩條:一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養老保險體制機制基本建立;二是基本養老保險由工薪勞動者權益擴展為國民權益。
一、“十二五”時期養老保險事業的主要進展
近五年是我國養老保險事業發展最快的時期之一,國家《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所設定的養老保險發展目標基本實現。
(一) 制度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2011年7月開始實施的《社會保險法》對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制度模式、繳費和待遇辦法、財政責任等作了具體規定。2012年,《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將基本養老保險列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的一個重要項目。2011年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2年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2014年,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15年,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2014—2015年間,有關部門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等補充性養老保險制定了相應的政策。這一系列舉措,標志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了制度全覆蓋,并向人員全覆蓋邁進;標志著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思路開始付諸實施。
(二)基本養老保險惠及面持續擴大
隨著國民基本養老保險權益的確立,工薪勞動者和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持續增長。特別是隨著“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的實施,小微企業、非公單位人員、農民工、勞務派遣員工、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戶等積極參保。到2015年底,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8.58億人,比2014年底增加1601萬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98億人。此外,各類人群的養老金保障待遇持續增長,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養老保險經辦服務切實改善
五年來,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得到加強,養老保險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取得新進展,經辦機構管理服務經費得到切實保障,管理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參保人員獲得了更加高效優質的服務。隨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法的出臺,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更加方便,這對于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這一時期,各地區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服務信息化工作扎實推進,信息查詢、咨詢等個性化服務普遍開展,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在各地得到推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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