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家脫離、駕馭社會的理論
闡釋馬克思、恩格斯國家脫離、駕馭社會理論的邏輯思路不得不從國家的起源談起。
在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私有財產產生,導致原始社會公有財產解體,階級隨之產生,社會內部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團。在不同利益集團相互之間的矛盾不斷加劇的狀態下,社會需要并呼吁能有一個可以管理社會并能代表全社會普遍利益的專門機構,國家呼之欲出,這正是國家的起源本質,很顯然國家是代表社會普遍利益而產生的。
但是,在社會生產發展的前提下,在私有制的催化下,階級矛盾加劇,社會分化為幾大階級,一些大的階級集團漸漸掌握了社會的話語權,控制了原本應代表社會普遍利益的國家機構,國家被迫脫離社會母體,成為某個階級駕馭社會,統治其他一切階級的工具和力量。
然而,從國家產生的本源分析,在一定意義上國家是階級矛盾妥協的產物,被統治階級掌握的國家機構也需要兼顧社會各階級基本的共同利益,以維持其階級統治。同時,被壓迫階級也會利用這一管理社會的機構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和爭取階級利益,此時國家無形中充當了緩和階級沖突,維持社會既定運轉秩序的角色。
基于以上認識,馬克思、恩格斯對國家冠以了“虛幻的共同體”這一概念。不得不承認在這里馬克思主義者即暗含了國家的階級性又承認國家具有保護社會各階級利益的社會性。國家正是通過這兩個特性駕馭并管理社會。
對于國家的社會性,馬克思將其形象地概括為“守夜人”角色。通過人類歷史,可以分析旁證的是,為了社會共同體不至于解體,在社會共同利益的協調與融合下社會各階級的矛盾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和程度內,并由國家來保護,這樣,國家似乎是作為階級沖突之外的一種形式上抑或事實上的具有獨立性的整合力量而出現的,這種力量被恩格斯稱為“第三種力量”。而這正是國家之于社會具有的實現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