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 周理松
學歷,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一個人接受正規教育的程度。將其作為衡量一個人專業基礎、文化教養水平的一個依據,本無可非議,但如果唯學歷論,甚至以是否名校學歷看人、以第一學歷取人,其選人用人的思維方式就有可能走向偏執,與人才的成長規律、個體差異等實際情況背道而馳。
遺憾的是,近年來,在一些選人用人部門特別是高校用人單位,在招聘教師或引進專業人才過程中,對選用對象每一階段的學歷都看得至高無上,從本科到碩士、到博士,乃至到博士后,非211、985院校畢業的,一概不取。尤其是對被稱為基礎學歷的第一學歷,只要不是從國內重點高?;蚝M饷.厴I的,哪怕你綜合素質再高、研究成果再多、實際工作能力再強,“非重點”的那張文憑,就始終猶如一片飄而不落的黃葉,罩著用人單位那些“權威人士”的雙眼。一位法學博士,本科階段就在核心期刊發表文章,在讀碩士期間研究成果獲獎,博士畢業后在培訓機構實習兩年,成績優秀,當他應聘對口專業院校當教師時,竟被斷然拒之門外,唯一的理由是,其本科學歷非211、985!一位從英語國家獲得英國語言文學專業碩士學位的歸國人員,到國內高校英語專業求職,因其本科非國內211、985,招聘單位寧可錄取那些讀、說、聽、寫綜合能力明顯不如他的國內211、985畢業生,因為他們要堅決維護第一學歷從嚴要求的用人標準!
錄用人才不能沒有學歷的考量。在學歷相同、業績相當,而一時又難以準確評判出考察對象綜合實力的情況下,適當考察一下他的第一學歷,并非全然沒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那些能夠考入211、985學校,又在這些條件較好的學校受過至少四年教育培訓的學生,其學業功底,總體上可能優于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的學生。在人心浮躁、不確定性愈來愈多的當下,衡量任何事物都應當有一個令人放心接受的標準,衡量一個人的內在素質尤其如此。但是,這個標準不能是孤立的、一成不變的;如果在第一學歷上實行一票否決、一刀切死,選人用人者就會對考察對象的其他優勢和強項視而不見,把第一學歷的權重無限放大,其結果,既可能是優勝劣汰,也可能是劣勝優汰。唯第一學歷是問的弊病還在于,衡量一個人專業水平的標準一成不變,把一個人的專業水平永遠定格在211、985上;殊不知,這211和985本身就處在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之中,它有可能發展得更好,也有可能變得不如那些同樣也在發展變化的非211、985學校;況且,那些被認為是二流三流的非211、985學校,也不乏相對優勢的專業學科,其專業水準和實力有可能超過211、985學校相同專業;無視這兩點,以學校的整體辦學條件論其所有學生成績優劣,對于那些畢業于非211、985學校的優秀人才是否有失公平?
公平、公正、合理的選人用人態度是,雖然重視學歷,但決不會把第一學歷的門檻筑成銅墻鐵壁,成為人才進門的屏障。更科學更理性的做法是,綜合考量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注重其實際能力,看重其已有的成果;關注個體差異,從一個人的成長歷程及其現實表現中預測其發展潛力;根據學科建設和專業發展的需要,對應聘人員和選用對象進行必要的考試、考察,讓那些第一學歷等硬件不一定很硬、但綜合實力和發展潛力可能不錯的應聘者能有機會脫穎而出,為國家和用人單位選出真正有用的人才。
“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清人龔自珍近兩百年前的急切呼喚,至今言猶在耳!
上一篇:用集約發展治療“城市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