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政策的約束作用
建議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穩定功能,在部分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試點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和消費者多方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借鑒藥品監管經驗,在全社會關注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生產企業試點開展“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通過企業授權質量安全負責人,對原料入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產品檢驗質量安全負責,防止出現重經濟效益不重產品質量的情況。探索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者“紅名單”與“黑名單”制度,促進企業誠信自律。建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征信系統,研究和推進將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掛鉤,充分發揮其他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制約作用。
產業政策的激勵作用
推動重點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和食品品牌建設。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大力扶持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規模養殖、水產健康養殖等創建活動。在食品生產和流通環節,推動肉、菜、蛋、奶、糧等大宗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引導小作坊、小企業、小餐飲等生產經營活動向食品加工產業園區集聚。尤其是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良好生產規范的實施,嚴格行業準入和許可制度,以“挑選贏家”的方式推進企業兼并重組,鼓勵企業做優做強。與此同時,保護和傳承食品行業老字號,發揮其質量管理示范帶動作用,用品牌保證人民群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信心。目前相關法律和政策也初現端倪。例如在新版《食品安全法》中,“鼓勵”和“倡導”共出現12次,特別是在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方面都新增了鼓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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