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王宗禮
推進地方政府治理創新,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程。法治是人類治理文明的重要標志,也是現代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推進地方政府治理創新,必須堅持法治思維。
所謂法治思維,是指人們將法治的基本價值、運作方式、基本要求等內化于思想意識所形成的一種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法治思維主要包括公平正義思維、法律至上思維、權利義務思維、公權受限思維、程序優先思維等。運用法治思維推進地方政府治理創新,就是要將法治思維貫穿于地方治理的價值目標、體制機制、方式手段等各方面、各環節,就是要求領導干部和公務人員必須運用法治思維來看待事物、判斷是非、推進工作、化解矛盾。
目前,有些地方、部門和公務人員在實際工作中還不善于或不習慣于運用法治思維。改變這一現狀,運用法治思維推進地方政府治理創新,應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把維護公平正義和公民合法權益作為首要價值目標。雖然地方政府治理的價值目標具有多重性,但維護公平正義和公民合法權益無疑是首要的。這不僅是法治思維的必然要求,也是由社會主義本質特征所決定的。把維護公平正義和公民合法權益作為首要價值目標,能有效整合地方政府治理創新的其他目標,對于破解地方政府治理遇到的難題能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把依法規范政府權力、建立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作為核心任務。過去,地方政府治理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政府權力過度膨脹,造成政府、市場和社會邊界不清和功能錯位,產生了許多濫用權力甚至以權謀私現象。應運用法治思維特別是公權受限思維,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體制及其運行機制。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基本原則,理順政府、市場、社會之間的關系,使其各歸其位、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從橫向和縱向上不斷優化政府系統權力配置關系,形成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為地方政府治理創新提供體制機制基礎。
把依法治理作為基本方向。確立法律至上意識、嚴格執法意識是實現法治的前提條件。過去,一些地方出現“運動式治理”“反應式治理”“碎片化治理”等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長官意志在起作用,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權大于法問題。運用法治思維推進地方政府治理創新,就要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地方政府的一切治理行為都必須于法有據,按法定程序辦事,提高地方治理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把公民參與作為重要途徑。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面對社會結構分化、社會利益關系復雜、社會矛盾多發的現實,光靠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顯然已經無法適應。因此,運用法治思維推進地方政府治理創新,就要不斷拓寬公民依法有序參與公共治理的渠道,健全和完善公民參與公共治理的體制機制,保障公民參與公共生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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