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常務副會長 藍軍
中央統戰工作會議指出:“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牽頭協調、有關方面各負其責的大統戰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社會組織是重要社會主體,是聯系政府與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發展統一戰線、維護社會穩定中具有重要作用。新形勢下,應加強引導,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大統戰工作格局中廣泛團結各界人士、凝聚人心、引導民意、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發展迅速。截至2014年6月底,全國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約有56.1萬個,涉及國民經濟各個行業和領域,初步形成了門類齊全、層次多樣、覆蓋廣泛的社會組織體系,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參與社會治理、暢通協商民主渠道和建言獻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應當看到,我們黨今天所處的歷史方位、所面臨的國內外形勢、所肩負的使命任務發生了重大變化。在新形勢下做統戰工作,就是為了壯大共同奮斗的力量。在這一過程中,社會組織可以發揮積極作用。以大統戰的視角審視,我國社會組織遍及社會各個層面和領域,在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政府與群眾之間起著橋梁和紐帶作用。社會組織作為社會主義建設的有生力量,也是重要的群眾工作陣地,其功能和作用不可替代。通過社會組織,可以把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的知識分子、新媒體中的代表性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等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既有助于拓寬統戰工作領域、增創統戰工作優勢,又有助于延伸統戰工作手臂、擴大統一戰線覆蓋面。
除了上述領域,在大統戰的新形勢下,社會組織還可以在以下兩個領域發揮積極作用。一是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中發揮積極作用。民族工作是全局性工作。新中國成立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趨勢不斷增強,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親、守望相助。但受多種因素影響,我國民族工作也面臨諸多挑戰。社會組織在自身建設和發展中,應注重發揮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積極作用。在發展組織成員時,注重吸收各族同胞;既在社會組織內部營造各族群眾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也把社會組織自身建設成黨和政府聯系各族群眾、促進民族團結的新渠道、新平臺。二是在港澳臺和海外聯誼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隨著“一國兩制”深入實施、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我國國際地位顯著提高,祖國大陸和港澳臺之間的民間交往更加密切,社會組織之間的交流也日益頻繁。在對港澳臺的交流交往中,社會組織具有獨特優勢,應發揮好促進民間交往、密切交流交融的橋梁紐帶作用,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促進和平統一。海內外中華兒女雖然身處不同國家和地區、具有不同背景和經歷,但都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都有民族復興的共同理想。社會組織應發揮優勢,積極服務和團結海外同胞,特別是積極服務海外留學人員等,為他們回國就業創業、以各種方式服務國家建設鋪路搭橋。我國社會組織還可以對接全球性社會組織平臺,參與國際事務討論,服務國家外交戰略,積極穩妥地開展海外聯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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