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法治信仰 強化職責使命
再創新疆檢察事業科學發展新輝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60周年檢察事業發展回顧與展望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六十年風雨征程,六十年舊貌新顏。60年來,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級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疆檢察機關緊緊圍繞工作大局,強化法律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堅定法治信仰,擔當職責使命,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保障人民權益作出了積極貢獻。在喜迎自治區成立60周年之際,回眸新疆檢察事業一路走來的堅實腳步,我們倍感驕傲;展望新疆檢察事業發展的宏偉藍圖,我們豪情滿懷。
一、新疆檢察事業發展的歷史回顧
大時代寫大精神,大舞臺繪大精彩。從1955年到2015年,新疆檢察事業始終與自治區同呼吸共命運。新疆檢察機關解放初期成立、“文革”期間撤銷、1978年恢復重建、改革開放全面推進、進入新世紀創新發展。60年艱辛步履,60年光輝歲月,鐫刻著時代的烙印,記錄著對檢察事業的忠誠,為新疆自治區成立60周年譜寫了一曲波瀾壯闊的盛世和聲。
新疆檢察伴隨著新生人民政權的建立而誕生。1950年10月4日,新疆省人民檢察署成立。1955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檢察署改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按照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積極配合各項政治運動開展檢察工作,對人犯的捕與不捕參與審查,對部分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出庭公訴,參與復查處理政治案件、刑事案件,糾正偏錯。
1958年至1961年,受“左”傾錯誤的影響,新疆檢察工作遭受挫折,檢察機關一度與公安、法院合署辦公。“文化大革命”開始后,新疆檢察事業遭受了嚴重干擾和破壞,各項檢察工作陷入癱瘓。到了1968年底,新疆各級檢察機關均被撤銷。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掀開了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篇章,新疆檢察也迎來了燦爛的春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重新設置檢察機關。5月25日,自治區黨委決定重建人民檢察院。恢復重建的新疆檢察機關不辱使命,忠誠履職,全面撥亂反正,清除“左”的影響。
1983年,全疆各級檢察機關迅速投入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斗爭,懲治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1986年起,全疆檢察機關積極開展嚴打斗爭的同時,把打擊嚴重經濟犯罪作為主要任務,用“兩打”帶動其他檢察工作。1997年后,全疆檢察機關調整工作思路,把嚴懲“三股勢力”犯罪列為檢察工作之首。進入新世紀,全疆檢察機關緊扣“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工作主題,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依法強化對訴訟活動的監督,推動各項檢察工作深入開展。
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新疆進入了大建設大開放大發展的新階段,天山南北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按照中央確定的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這個工作總目標,全疆各級檢察機關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始終堅持把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建設平安新疆作為服務大局的最大任務,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受到了各級黨委的充分肯定,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贊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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