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常委、紀委書記 闞吉林
權力是一種特殊的資源和載體,腐敗總是建立在權力的基礎之上。法治反腐的核心是以法治權。深刻認識法治反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挑戰,增強法權意識,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機制規范權力,才能將反腐敗斗爭不斷推向深入。
當前權力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腐敗的本質是亂權、濫權,懲治腐敗的關鍵是要治權。治權好比治病,治病必須先找準“病灶”查實病因,而后對癥動刀、下藥。
法制體系存在“碎片化”現象,法權的基本遵循不堅實。國家“反腐敗法”還在孕育之中,現有法條對公共財政、政府采購、教育衛生、工程建設等腐敗易發多發領域剛性制約不夠,法律的“主心骨”缺位,治權精度、威力稍顯不足。而制度建設往往注重“前半截”,有的不配套,經不起推敲,如聽證、論證、審議及票決等程序還未普遍滲入權力運行環節,對“問誰的責、按什么程序問、問責后咋辦”等缺乏有效機制。有的單體性制度多,融入具體規章和權力運行全過程中的少。有的以“嚴禁”“不準”“不得”等語言作為基本內容,定性多、定量少,“量紀”細化不充分,造成剛性不剛、硬度不硬。由“法制”向“法治”的全面升級中,缺乏堅實的體系遵循。
權力運行存在“鉆空子”現象,法權的運作機制不規范。權力交叉、邊界含糊等問題依然存在,一個事涉及好幾個管理部門,有好處大家爭,沒利益相互推,行政效率低。有的崗位權力過于集中,有的一把手不管人財物卻實際操盤,中層干部“吃、拿、卡、要”,打亂正常辦事程序。有的執行政策伸縮性大、裁量自由、權幅過寬,導致同樣行為出現不同的處理結果。有的行使權力“懵到整”,沒有清單、沒有流程、沒有公示,隨意性大,缺乏嚴密、清晰的規范程序,造成決策錯誤、執行腐敗等,種種“潛規則”使權力運行失信于民,危及社會穩定。
執紀執法存在“偏、軟、過”現象,法權的剛性捍衛不給力。尤其是基層一些地方對腐敗懲處力度偏軟,上面掀起千層浪,下面卻動靜小。有的認為出問題的干部是能人,曾經勞苦功高,出了問題能“保”則“保”,能“軟著陸”就不“硬著陸”。有的明知管轄范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顧慮多,怕露丑怕擔責,能捂就捂,用黨紀處分先行在“內部解決”。有的面對走門子、人情網拉不下臉,硬不起來。有的對關系戶“放一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終干脆算了,執行制度“縮桿走尺”、就低不就高,除發生嚴重問題不查處不行外,平常少有追究,導致亂權和濫權行為常發多發,失去了懲處應有的威懾力。
反腐主力存在“軟掣肘”現象,法權的監控體系不成熟。有的黨組織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將自身應盡之責任交給紀檢組織了事。有的反腐敗責任部門總認為“反腐歸紀委管”,自身履行應盡之責任不力,相互缺乏溝通、互動和協作。有的地方紀檢機關執紀執法或多或少制約于層級不對等、人情關系等困擾。有的基層紀檢組織認為自己受制于人,或者認為自己是虛職,不敢大膽履行監督職責。有監督機構的業務能力跟不上趟,對“以權謀私期權化、獲利斂財間接化、對抗調查智能化”等新花樣手足無措,本領危機開始顯現,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宣傳教育存在“獨角戲”現象,法權的警示作用不明顯。對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群體缺少針對性研究,往往定一個主題、拿一個方案,實行“一鍋煮”,不管受眾的口味。有的讀讀文件、念念條例,搞成灌輸教育;有的廉政課講得津津有味,但聽的人昏昏欲睡;有的組織干部去教育基地簡單轉一圈……方式方法機械教條,走了過場、熱鬧一番,卻無關痛癢。活動缺乏親近感,沒有入腦入心。群眾身邊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不多,示范的正能量不夠;對處分人員的通報、剖析“挖”得不深,敬權、畏權、法權的警示性打了折。本是面對面宣傳,卻不在受眾的心理預期半徑之內,反倒成了一場距離遙遠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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