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還是回避
———TPP 機制的發展與中國的區域戰略應對
作者: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關系學院 熊李力
20世紀90年代末,在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下,“10+3”機制應運而生。進入21世紀后,“10+3”機制以經濟合作為重點,逐漸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領域拓展,在外交、經濟、財政、農林、勞動、旅游、環境、文化、打擊跨國犯罪、衛生、能源、信息通信、社會福利與發展、創新政府管理等十多個領域建立了約50個不同層次的對話機制,每年均召開首腦會議、部長會議、高官會議和工作層會議,形成了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局面。“10+3”以及由其派生的“10+6”機制逐漸成為亞太區域合作的主要制度平臺和中國的亞太區域外交基軸。然而,自美國于2009年11月宣布正式加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ranspacificPartnershipAgreement,簡稱TPP)談判以來,原本并不引人注目的TPP機制開始引起有關各方的關注。TPP機制未來究竟會如何發展?美國推動TPP談判的戰略意圖何在?中國面對TPP的未來發展究竟應有何種區域戰略設計?這些都成為值得深入解讀的問題。
一、TPP機制的發展態勢
TPP于2006年生效,最初被稱作“太平洋四國”(Pacific-4),創始成員國為智利、新西蘭、文萊和新加坡。因為這四個國家的經濟規模都不大,所以TPP在問世之初并未獲得外界太多關注。
2008年9月,在時任美國貿易代表蘇珊·施瓦布的提議下,小布什政府向美國國會通報了參與TPP談判的政策愿景。盡管隨后由于美國政府換屆,新獲執政地位的民主黨內部尚未就美國的外交與貿易政策達成共識,美國參與TPP談判的政策動議被暫時擱置,但蘇珊·施瓦布的提議已為奧巴馬政府的亞太戰略奠下基石。在2009年11月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新加坡峰會上,奧巴馬總統宣布美國將正式加入TPP談判。在此前后,澳大利亞、秘魯、越南、馬來西亞也先后加入TPP談判。TPP機制自此成為亞太區域合作的新熱點。
美國在加入TPP談判之初,和其他談判方共同設置了頗具雄心的談判時間表,即在2011年11月美國主辦APEC夏威夷峰會之前完成全部談判。為此,TPP各談判方2010年一年之內即在墨爾本、舊金山、文萊和奧克蘭先后舉行了四輪談判。經過2010年3月的第一輪墨爾本談判,TPP機制設置了十項談判議題,包括工業品、農業、衛生標準、檢疫標準、電信服務、金融服務、原產地規則、政府采購、環境、貿易能力建設。經過2010年10月的第三輪文萊談判,談判議題被進一步擴展與細分,涉及紡織品、技術性貿易壁壘、投資和知識產權。①
與此同時,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支持下,美國大力推動跨領域議題成為談判的重點,包括供應鏈管理、競爭力、政策透明度、規則連貫性、勞工標準、環境標準、發展問題、中小企業。美國希望通過解決所謂“邊界后面的”規則障礙,將TPP塑造為21世紀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新典范。
2011年,TPP各談判方又在圣地亞哥、新加坡、胡志明市、芝加哥、利馬和吉隆坡先后進行了六輪談判。2011年4月的新加坡談判開始涉及起草法律文本和交換市場準入。談判各方開始提交有關工業品、衛生與檢疫標準、環境標準、技術性貿易壁壘、規則連貫性的文本草案。②
與中國—東盟FTA、中國—新西蘭FTA等中國已有的FTA相比,TPP機制涉及上述眾多新領域,已形成一套全面而又復雜的談判體系。隨著加拿大和日本分別于2012年10月和2013年4月宣布加入TPP談判,TPP機制已囊括亞太地區的全部五個傳統發達國家。
然而,隨著TPP談判方不斷增多,涉及到的各方利益關系也越趨復雜。2012年10月以來,墨西哥、加拿大和日本先后加入TPP談判,雖然增強了TPP機制的規模效應,卻也給談判的順利完成增加了更多的不確定因素。尤其是日本的加入,對于TPP機制的談判時間表、TPP機制的實力格局和TPP機制的規則形成都具有重大影響。就TPP機制的談判時間表而言,因受國內經濟結構制約,日本在貿易自由化尤其是撤除農產品貿易壁壘問題上難以對美國等TPP其他談判方作出根本性妥協,這將使TPP各談判方之間的利益摩擦進一步加劇,TPP談判的時間表將因此繼續推后。就TPP機制的實力格局而言,作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和TPP機制內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日本在經濟規模上大于美國之外的其他談判方之和。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