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自去年12月在江蘇調研時第一次提出“四個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后,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政協新年茶話會上、在黨校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和集體學習中、在春節團拜會上反復強調,全面勾勒出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總體框架。 |
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儀式講話中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他談到,這個戰略布局,既有戰略目標,也有戰略舉措,每一個“全面”都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習近平在論述四者之間的關系時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四個全面”的重大意義】
“四個全面”背后,是一以貫之的“問題導向”和“科學思維”,是高瞻遠矚的“全局視野”和“戰略眼光”。“四個全面”有著重大意義——堅定中國自信、立足中國實際、總結中國經驗、針對中國難題。
從現實看,“四個全面”正是治國理政的“總綱”。如習近平同志所說,四個全面“是從我國發展現實需要中得出來的,是從人民群眾的熱切期待中得出來的,是為推動解決我們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來的”。從這個角度理解,四個全面,抓住改革發展穩定關鍵,統領中國發展總綱,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戰略方向、重點領域、主攻目標,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的戰略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