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副主任 丁元竹
國家從“十一五”時期開始制定社區服務體系專項規劃并側重城市社區,“十二五”時期則從城市社區拓展到城鄉社區統籌發展。從內容上,這兩個時期的規劃都側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經過近十年的實踐探索,社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成效顯著。
眼下,“十三五”規劃在即,編制“十三五”社區服務體系規劃須著眼于問題。當前社區建設的問題是:一是社區服務在一些社區開展起來了,但與居民的需求對接上還需進一步完善,例如社區養老服務體系亟待建設、社區矯正服務亟待探索、居委會需要進一步履行職能、小區停車難問題成為熱點,等等。二是過去30多年建設了大量小區,由開發商建立的物業管理,由于自身定位和服務水平等原因,經常出現物業與居民之間的沖突,存在社會穩定隱患。三是住房商品化使居民更加關注自己住房的價值和生活環境質量的提升,居委會忙于上級交辦的事務無暇關注居民的多元需求,如何通過居民自身治理實現社區治理就成為一個新的課題。
著眼于現實問題,“十三五”社區服務體系規劃應緊緊圍繞緊緊圍繞依法治國、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和社會治理體制創新,推進社區自治,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和培育社區社會組織,處理好法治和自治、政府與社會、治理與培育的關系,并將其作為推進“十三五”時期社區建設工作的三個著力點。
一、緊緊圍繞依法治國推進社區自治,正確處理法治和自治的關系
(一)要相信社區居民能夠依法管理好社區事務。一是治理好社區必須依靠社區居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社區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二是社區建設既是自治過程,也是法治過程。說是自治過程,就是要給居民更大空間參與自治,處理好自身事務。說是法治過程,居民要守法,地方和基層政府要依法把本該屬于居民的權力還給居民,指導居民用好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內自治。據調查,近年來,北京市大興區倡導居民參與社區治理,不斷完善“參與式”治理模式,目前,全區已經有13個老舊小區成立自管會,自我管理工作良性運行。西城區積極探索“社區服務+物業管理+居民自治模式”,成立社區自管會,孵化“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自治服務組織,引導社區全體居民參與社區治理。三是社區機制的形成有一個過程,它需要個人堅守對集體的責任、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機構。每個人堅守社會規范,把日常的小事做好,才會逐漸把社會和國家的大事做好,這也是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真諦。
(二)依法建立政府社區公共事務準入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過多介入社區事務是“十二五”時期各界較為關注的問題。近年來,安徽省在破解這個問題上進行了一定的探索。安徽省規定,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有關部門若進入社區開展服務活動,必須按照管理權限,由同級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管理。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準入范圍包括就業、救助、養老、衛生計生、文體、安全等六類服務。安徽省實行社區準入制度后,凡屬社區自治的事務,交由社居委自主管理;凡屬有關政府事業單位職責范圍的工作任務,不得隨意下放居委會;未經批準的事務,居委會有權拒絕。機關事業單位經審批進入社區開展服務要按“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原則,嚴格落實人員、經費等。進入社區的事項由社區統一管理。
(三)在社區自治中始終堅持通過法治來規范各個行為主體。一是發揮鄉規民約在社區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2014年開始,昌平區在水關新村、北城根等5個新舊小區試點物業進小區首先試用3個月,合不合適,3個月后,由居民投票決定,讓居民自己選擇管理自己事務的方式,具體做法是:政府出資對硬件設施進行整修改造,綜合治理;居委會出面組織由37位業主組成的業主委員會,由業委會聘請物業公司對小區物業進行治理;物業公司試運行3個月,行否由業主委員會投票決定。這樣既解決了居民的物業管理問題,也解決了通常收繳物業費難問題,實現社區有序治理。“十三五”時期社區建設要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二是在個人成長過程中,社區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區的任務之一就是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社區成為生活共同體,首先要有共同的社會規范,這些社會規范是社區成員依據法律和自身事務的特點共同參與制定的、真正意義上的鄉規民約。通過鄉規民約在使個人需要得到的滿足的同時,必須滿足群體的需要,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義務,在建立和諧的鄰里關系中實現個人安全、自我放松、家庭溫馨、鄰里和睦、共同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