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偉 | 2014-11-20 | 宋雅娟 |
【內容提示】依靠法治力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當做到以法治力量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和踐行,確立依法治國,法律至上的治國理念。
把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推動制度建設,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好制度保障,把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基本內容融入到法律規范中,體現為法治精神,通過立法和制度建設保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推行和貫徹。
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是實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重要途徑。這就要求我們建立科學有效的訴求表達機制、利益協調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以法治手段促進社會和諧、長治久安。
司法公正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厲行法治、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確保司法公正,通過公正司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司法的規范和指引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良好法制環境。
值得注意的是,法治建設不僅僅是司法機關等政府機構的專職權力和義務,還要發動和鼓勵社會力量和公眾廣泛參與。讓法治建設“走群眾路線”,充分利用第三方的力量,包括專家學者、社區志愿者、律師志愿者以及各類媒體等在內的社會力量,從而在全社會形成依法治國的氛圍,讓老百姓了解法律,相信法律,進而愿意在法的框架下做事。北京市電視臺與北京市司法局合辦的《第三調解室》欄目即是一例。媒體與司法行政部門憑借各自優勢,打造第三方平臺,化解社會矛盾,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和諧。第三調解室調解委員會的建立和實踐,是通過法治力量培育和踐行文明、和諧、平等、法治、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典范,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