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蘇省委黨校經濟學部教授 黃 紅
2014年7月3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做好農民工服務工作,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與此同時,國務院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標志著中國戶籍制度改革已加快破冰,城鎮化進程將提速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的推進,應抓住制度性機會,破除制度性障礙,進行制度、政策等系統創新。
農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機會
中國由于歷史因素,長期受傳統計劃體制及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制約,城鎮化發展滯后,其特點表現為“人的城鎮化”落后于“土地城鎮化”。不少農民工雖已長期就業和居住在城鎮,并被統計為常住城鎮人口,但他們及隨遷家屬、子女卻未能在教育、就業、社保、住房等方面享有城鎮居民同等待遇,尚未真正落戶城鎮成為市民,導致“半市民化”、“偽城鎮化”。據統計,2013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53.7%,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36%左右。這36%的城鎮戶籍人口率與我國“新四化”要求存在較大差距,已影響到目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黨中央、國務院在新的形勢下,創造性地提出“推進我國新型城鎮化”的重大戰略。新型城鎮化不同于傳統城鎮化,其以人為本,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首要任務是“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當前乃至今后黨和政府正圍繞這一重點,進行一系列制度創新和制度安排,為農民工市民化予以更多的制度性機會。
農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礙
江蘇省經濟發展水平位列全國前茅,新型城鎮化穩步快速發展,特別在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方面也走在全國前列。近年來,江蘇省因地制宜積極推進農民工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在轉移就業、職業培訓、社會保險、法律援助、子女教育、計劃生育、疾病防控、文化娛樂活動等方面為農民工提供全方位服務,有效加快了江蘇農民工市民化乃至新型城鎮化的進程。2013年江蘇省城鎮化率已達65%,比全國的53.7%高出10多個百分點;2013年江蘇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相差6.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比全國36%高近20個百分點。但是,在加速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中,仍面臨諸多的問題和障礙:
第一,制度障礙。
在諸多的制約因素中,制度因素是最根本的障礙,而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是其根源。傳統的計劃體制形成的“一個國家,兩種公民”的城鄉分割戶籍制度,造成了不同教育制度、就業制度、社保制度、公共服務制度的城鄉差距;還有城鄉不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也導致同工不同酬問題的普遍存在;此外,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也是農民工市民化的羈絆。
第二,素質障礙。
在我國,農村教育水平明顯落后于城鎮,農業轉移人口整體素質偏低,職業技能水平不高。據統計,2012年我國農民中文盲占1.5%,小學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2.7%,遠不及城鎮,難與日益發展的現代化城市水平相配套。特別是當前我國轉方式調結構,產業轉型升級,對專業技術人才需求大幅上升,而農民工素質及職業技術水平難以匹配,陷入“招工難、就業難”兩難困境。
第三,利益障礙。
我國現行戶籍制度中附著了太多的利益,明顯存在“功能超載”問題,如教育、就業、社保、住房等福利無一不與戶口直接掛鉤,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這是正是戶籍改革總是舉步維艱的根本原因。
第四,成本障礙。
成本障礙大致可歸納為經濟成本、心理成本、親情成本和風險成本等。但最重要也是最難的是,經濟成本如何承擔?當前加快我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兩大重點是: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而戶籍只是一個表象,實質是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要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必然要加大公共設施和服務的投入,勢必會給地方政府帶來較大的財政壓力。而地方政府財力支撐客觀不足,這也是地方政府不希望過多過快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的苦衷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