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務包括三個基本點,一是保障人類的基本生存權(或生存的基本需要),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需要政府及社會為每個人都提供基本就業保障、基本養老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二是滿足基本尊嚴(或體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會為每個人都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務,三是滿足基本健康的需要,需要政府及社會為每個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障。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水平的提高,一個社會基本公共服務的范圍會逐步擴展,水平也會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具有明顯的公共產品的特征,它的提供需要政府負擔大部分成本。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就需要政府通過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增加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來實現。
從實踐上來說,在我國,戶籍制度不是一個獨立執行的單一政策,而是與一系列相關公共服務政策配套存在的?;竟卜阵w制改革成效如何,決定了戶籍制度改革的成效。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在實踐上需要政府增加教育、計劃生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擴大基本公共服務的覆蓋面。只對戶籍制度進行單方面的改革,并不能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對附著在城鄉戶籍之上的教育、計劃生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實行系統性的改革。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重點是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將學前教育、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作為保障的基本點,以改革升學考試辦法為關鍵點,通過納入規劃和增加財政支出來實現城鎮居民及其子女受教育權利均等化。提供就業公共服務的重點是提供技能培訓、完善失業登記、扶持自我創業。提供醫療衛生公共服務的重點是完善醫保政策,提供基本服務。提供養老公共服務的重點是提升統籌層次,落實轉移接續。提升社會救助公共服務的重點是完善低保制度。同時,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是保障戶籍制度改革成功的關鍵
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政府負有重大的支出責任,因此,建立和完善規范、高效、科學的財力保障制度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關鍵。1994年財政分稅體制改革使得,一方面,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明顯提高,形成了現有的縱向財力分配機制;另一方面,地方財政收入比重相對降低,地方在提供本區域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稍顯力不從心。
隨著戶籍制度改革進程的加快,農業轉移人口的大規模流動成為常態,因此,必須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支出制度,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上級和下級之間的事權和財權,做到事權、財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將中央與地方、上級與下級政府之間的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相掛鉤,承接農業轉移人口多的區域相應獲得上級政府較多的財政轉移支付。另一方面,著眼于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水平,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切實增加地方財力,加大財力均衡力度,協調不同區域的財力增長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