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制度創新、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民主模式、京津冀融合、中美新型大國關系、行政決策后評估制度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韓正:上海的制度創新應努力做到可復制、可推廣】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指出,當好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和科學發展先行者,要求上海的制度創新必須努力做到在其他地區可復制、可推廣。為此,應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堅持筑牢公平正義的底線、堅持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盡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新制度。
當前,上海的制度創新重點是抓“三個聚焦”。聚焦國家戰略,率先探索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一要緊緊抓住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這個關鍵,創新政府監管體系和辦法。二要緊緊抓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這個關鍵,再提出一批服務開放目錄,加快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建設對外投資走出去平臺。聚焦關鍵環節,深入推進政府自身改革創新。堅持抓住政府改革創新不放松,圍繞“兩高、兩少、兩尊重”,即高效服務、高度透明、少審批、少收費、尊重市場規律、尊重群眾創造,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大力推進簡政放權,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聚焦人民群眾高度關心關注的問題,著力抓好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一是著眼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確保人口資源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二是加強基層建設,充分發揮街鎮和居村的服務與管理功能,把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真正使基層增活力、強能力。三是推進依法治市,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創新社會治理,完善城市治理的法規規章,依法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和城市管理頑癥難題,積極防范和化解群眾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城市生產安全與運行安全。四是著力推進基層創新,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動員群眾積極參與基層社會共建共享,以黨的基層組織工作方式創新為引領,推動基層組織體系和管理方式創新,完善基層社區自治,改進政府服務和管理基層的工作方式方法,以基層管理機制創新推進從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
摘編自《人民日報》詳細
【秦永法:黨組織在國企法人治理結構中的作用】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秦永法認為,黨組織作為國有企業治理主體,具有其他國家企業治理所不具備的獨特優勢。國有企業設立黨組織及其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角色定位,與政府宏觀政策和國家治理的目標是吻合的。從企業黨組織的基本任務看,國有企業設立黨組織并作為公司治理的主體,有利于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的治理機制。
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徑:選擇適當的法人治理結構模式。要明確主體和責任。涉及決策事項,在法人治理結構各主體中董事會是決策主體,黨組織的定位是參與決策。黨組織參與決策是組織行為,是從政治角度把關定向,承擔決策的政治責任。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董事會、經理層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既要明確黨組織在干部管理權限上的政治領導責任,又要明確董事會選人用人的法定職權;既要充分發揮黨組織在選人用人上的把關定向職能,又要充分調動決策層、經營層依規選人和按需用人的主觀能動性,從而實現黨組織、董事會、經理層在用人上的融合和協調,形成合力,依法合規。
摘編自《光明日報》詳細
【楊光斌:民主不等同于“競爭性選舉”】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楊光斌指出,民主作為一種政體形式具有內在的沖突性。政治學鼻祖亞里士多德早就告誡我們,無論是一人統治的君主制、少數人統治的貴族制還是多數人統治的民主制,都有內在的難以逾越的難題,其中最大的難題就是只顧及自己的利益而引發的沖突和政體變遷。與君主制和貴族制一樣,民主制也有其固有的問題,絕不能看上去是因為多數人統治就萬事大吉了,就像我們曾經以為有了人民主權就萬事大吉一樣,結果出現了赤裸裸的侵害人權的政治。任何單一的政體都會有問題,如果我們說西方自由民主運行得還不錯的話,絕不是因為熊彼特-薩托利-達爾等人所論證的“選舉式民主”,而是亞里士多德所歸納的最好形式的政體即混合政體,其中當然包括法治的第一位重要性,因為沒有法治,任何政體其實都一樣,民主制也絕不會比貴族制好。
語境演變到今天,如果把民主籠統地等同于混合制或者是混合制的代名詞,自然不會有什么問題;而如果把民主等同于“競爭性選舉”而又賦予其太多的光環,這樣的民主自然不被很多人所接受,因為競爭性選舉的結果有目共睹,泰國和烏克蘭的街頭暴力還沒有終止的跡象。遺憾的是,流行的民主觀是后者。
摘編自《北京日報》詳細
【劉治彥:京津冀融合亟待破解三大障礙】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城市經濟研究室主任劉治彥認為,京津冀經濟協作或首都經濟圈協調發展是我國城市化進入中后期的一個標志,是中心城市由點狀聚集向網絡分散過渡的表現。但在利益攸關方缺乏互補共贏訴求情況下,京津冀深度協作問題始終未能得到有效解決。京津兩市一支獨秀,對周邊的河北省各城市拉動較小,與珠三角與長三角相比,缺乏完備的城市體系,缺少影響較大的二線城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和實力較強的三線城市(地級中心城市),各城市之間功能互補性不強,協調性較差,競爭大于合作。這不但制約京津冀區域發展,也影響環渤海及北方城市帶整體發展。
目前客觀需要毋庸置疑,但京津冀合作面臨三大認識障礙,亟待厘清。問題一:財政收入求解。北京財政主要來源是金融、旅游、高新技術與現代服務業。第二產業占北京市稅收比例不足10%,貢獻率較低。因此,第二產業轉移對北京市財政影響不大。問題二:離京難度求解。將河北省,特別是河北省北半部分,即環首都經濟圈各縣市,納入首都地區,是必然的選擇。這樣形成的京畿地區能容納更多的人口,分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為北京減負,有利于減緩“城市病”,也為周邊地區注入經濟發展活力。可通過基礎設施一體化、產業互補、管理體制統一等措施實現“同城化效應”,使得遷出人口同樣具有“首都歸屬感”,減小離京難度。問題三:能否破解北京的大城市病?近些年北京內城的疏導,之所以疏了又擁入,反復無效的原因就是“遷人不遷產”。因此,今后京津冀一體化,必須實行“遷產帶遷人”方式,從根本上減少中心城區的人口密度,來真正破解北京的大城市病。
京津冀協作發展必須瞄準打造功能完整的世界級城市群目標,著力抓好城市產業分工。首先,北京作為首都經濟圈的核心,應致力于建設世界城市,重點發展高端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組建環京七環,將北京周邊中小城市建設成為功能完善的衛星城,承載相關的首都主導產業,分擔北京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形成反聚焦力。其次,北京應著重發展產業總部與研發銷售中心,逐步將生產基地遷移到環首都城市圈的各中心城市。此外,加快首都經濟圈核心區域與外圍城市帶及其它北方城市帶的一體化進程。
摘編自《人民論壇》詳細
【余南平:把握中美新型大國關系的核心】
華東師范大學國際關系與地區發展研究院教授余南平指出,過去歷史上崛起大國的確是需要以武力開拓疆土,并通過建立各類依附于自身的聯盟(政治、經濟),來擴大自己勢力范圍,并提高本國的霸權范圍。而今天全球產業價值鏈的形成,已經改變了陳舊的歷史發展范式,中國僅僅是依靠自身的經濟競爭比較優勢,在全球產業鏈中獲得了一個恰當的分工位置,中國無需、事實上也不可能通過武力和政治聯盟來影響這種分工,全球產業鏈分工是全球化下國家產業競爭力的自然組合結果,而不是任何國際政治權力安排的結果。中美各自有自身的競爭優勢產業,而且中美上下游產業鏈的組合,不僅有助于全球自由貿易推動,同時還有助于全球福利的共同增加。
在自我戰略設計上必須有明確的努力目標。大國之間貿易聯系固然重要,但它是不穩固和不牢靠的,并且是容易被替代的(如目前部分中國制造產品已經被越南、斯里蘭卡等低成本國家所取代),而直接投資的關系是最基礎和穩固的經濟直接聯系。所以,中美新型大國關系的關鍵戰略設計之一要順應時代的潮流,盡一切努力擴大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我們必須看到,中國對美直接投資擴大能夠帶來的深遠戰略價值,并同時能夠為中美新型大國關系構造起到更直接的推動作用。
中美在全球和地區重大事務上均有共同的關切,在某些事務上存在看法分歧非常正常,因為新型大國關系的本質不是依附關系,也不是主次關系,更不是對抗關系,而是需要彼此尊重對方核心利益與重大關切作為基本前提。建設中美新型大國關系最大的障礙,就是彼此主動設立“對立假想敵”。因此,在中美發生分歧和利益表達不同時,中美雙方應該以坦率為基礎,主動溝通,包括擱置認識上的分歧,待歷史進程解決。
摘編自《文匯報》詳細
【梁玥:地方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制度的價值】
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梁玥認為,后評估制度將公眾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向前大大地推了一把,它使得廣大公眾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決策中成為了最后的評判者。這可以說是地方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制度的最高價值,對于這個最高價值我們還可以作出進一步的解讀。
第一,行政程序一體化的價值。就有關調整行政決策的程序準則而論,我們不能夠僅僅通過一個典則對行政決策行為作出調整,我們還應當關注這個決策作出后的社會效果。從這個角度講,行政決策后評估制度是行政決策程序的有機構成部分,在目前情況下它是對我國行政決策程序的一個必要補充,通過這個補充它體現了我國行政程序立法一體化的價值。 第二,行政的社會反饋價值。行政決策的后評估及其制度實質上是對行政決策的一個反饋,對一個行政決策錯誤與否的一個證成或者證偽。這樣的反饋如果僅僅封閉在行政系統來看,它似乎只有證明行政行為對與錯之功效,然而,我們將它放在整個社會機制中來考察則可以說行政反饋是現代行政權行使中行政主體與公眾關系模式的轉換,是行政權行使中民主化的體現。第三,事后救濟全面化的價值。我們目前強調行政決策的民主化、規范化和科學化雖然是正確的,但它所起的作用是對行政決策的事前救濟而不是事后救濟,與之相對應,地方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后評估制度則是對行政決策進行的事后約束,如果這個決策侵犯公眾權利的話,該救濟也必然是一種事后救濟。
摘編自《蘇州大學學報》詳細
(光明網記者 王錦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