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中央編譯局 楊雪冬
“試點”是中國進行制度和政策創新的重要方法,也被視為中國改革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試點”起到了試驗的作用,可以先在局部嘗試,然后總結改進,在更大范圍實施。這既減少了錯誤決策的成本,也提高了決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共產黨一直很重視“試點”方法,并將其寫進了1958年由毛澤東親自參與并制訂的《工作方法六十條(草案)》中,列為其中的一條,即第十八條:“普遍推廣試驗田。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領導方法。”
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試點”逐漸成為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推動工作的抓手,尋求工作突破的手段。“試點”從經濟領域擴散到政治領域、社會領域、文化領域。就中央層面而言,隨著改革進入攻堅期、深水區,對于“試點”也越來越重視,使用也越來越頻繁,“試點”的功能也從單一政策實驗轉變為綜合政策實驗,因此“試點”的規模也更大、行政層次更高、并且出現了跨區域化。
然而,隨著“試點”數量、類型的增加,“試點”資格也成為各級黨委政府競爭的對象,并由此引發了相當數量的“試點”功能的變異。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試點”的體制機制創新功能被爭奪政策優惠、資源投入功能取代。“試點”的核心功能是進行體制機制創新,為更大范圍的制度政策改革提供經驗和成熟做法,因此“試點”通常享受的優惠是寬松的政策待遇、寬容的上級態度、更大的行動空間,目的是在現有的資源和制度條件下調動“試點”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敢試敢闖。但現在許多職能部門將“試點”作為工作抓手,輔以資金政策優惠,鼓勵各地競爭資格,而體制機制改革難度不斷提高,就使得“試點”單位更厭惡風險,更重視享受優惠而非改革創新。
二是“試點”工作容易成為政績工程。與改革開放初期相比,地方黨委政府普遍更加重視成為“試點”,因為這意味著更加受上級重視,有更多機會與上級進行聯系,積累關系資本。而上級部門也更加重視選好“試點”,更多是從“試點”的配合意愿而非試點具備的典型性條件出發來選擇“試點”。如果試點配合,工作就好開展,也更容易出經驗、出成績。這兩種力量合起來,很容易使“試點”工作帶有更多的功利色彩,局部利益取向,并驅動雙方將更多的資源投入“試點”,不僅使“試點”工作失去了代表性,也容易滋生只想要優惠待遇不愿意“啃硬骨頭”的想法。
三是“試點”的選擇容易受領導個人意志支配。為了推動領導干部聯系群眾、了解實際,全國上下都采取了領導干部聯系點制度,根據領導分工、階段性重點工作等確定聯系點。這些聯系點往往也很容易成為“試點”。但是其中的一些聯系點并不具備典型性,也缺乏成為進行“試點”的條件,只是由于領導的重視,容易獲得相關部門的支持,才成為“試點”。在很多情況下,“試點”所在地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會不計成本地加大投入、不顧條件限制地強力推進。領導一旦變化了,就會撒手不管,或者聽任“試點”工作自生自滅。
社會經濟條件的深刻變化,是我們面臨的最大國情。各級黨委政府只有順應這些變化,才能延長已經熟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的壽命,并保持活力。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復雜化,已經不能再用簡單而樸素的方法來選擇“試點”,必須將其納入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體制建設之中,這樣才能繼續發揮“試點”在我們這個超大型國家中的政治實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