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強”居核心價值觀首位,需全面正確理解其內涵
許耀桐 | 2014-03-28 | 康慧珍 |
【內容提示】“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12個詞中只有“富強”代表物質性的、經濟方面要達到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們必須把“富強”放在第一位。如果沒有經濟發展,沒有富強,哪有民主、文明、和諧等的發展,也沒有自由、平等、公正等的基礎。由此可見,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其他內容相比較,富強是實現其他內容的基礎,因此也就不能不擺在首位。
“富強”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國富民強”或者“民富國強”,這兩種理解都是不準確的。我們不能把“富”和“強”拆開來、對立起來,而是要聯系起來、統一起來理解。對“富強”的定義應該十分準確、全面,我們只能把富強理解為國家既“富”又“強”,人民也既“富”又“強”。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無論是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是人們的富裕的程度,以及國家積累的財富等方面都有待進一步發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富強”我們已經初步達到,但尚未達到完滿的程度。今后還要繼續發展,不能停止不前。
“富強”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首要內容,我們理解時必須既宏觀化又具體化,主要從宏觀方面質的規定和微觀方面量的指標來理解和把握。(全文見:許耀桐:“富強”居核心價值觀首位,需全面正確理解其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