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案例:
案例一:1998年,金昭在擔任滿洲里市副市長期間,與福建商人黃某相識,很快來往就多了起來。2002年,在金昭調任扎蘭屯市委書記后,黃某跟隨來到扎蘭屯市,繼續依靠金昭尋找發展商機。2005年,金昭升任呼倫貝爾市副市長,黃某再次“追隨”前往。金昭利用職權,幫助黃某承攬了市旅游局辦公樓裝修、市民航機場國際候機樓裝修等工程,并為其公司多次協調商場開發和公寓拆遷等事宜。2013年4月10日,金昭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后經查實:自2001年至2012年,金昭在擔任滿洲里市副市長、扎蘭屯市委書記、呼倫貝爾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5人及單位財物,共計人民幣223.6萬余元、美元4萬元。等待金昭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案例二:河南省安陽市原政協主席趙微出生在一個老干部家庭,父母都是解放前參加革命的老黨員。初入仕途的趙微有著很不錯的口碑,曾于不惑之年在河南省干部公選中折桂,但光陰荏苒,趙微的思想悄然發生著變化。2012年8月,趙微被河南省紀委“雙規”。隨后,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案例三:江蘇省濱海縣國土局局長祖道林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3年1月31日,祖道林被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
犯罪事實:祖道林在任濱海縣國土局局長期間,于2005年初至2010年下半年,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賄送的人民幣78.8萬元、美金1.16萬元、購物卡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