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 陽云云
一
2014年正月初一,當家鄉的村民還沉浸在新年的歡慶中時,一場山火已經在悄無聲息地蔓延。凌晨,大火映紅了夜空。有趣的是,如此明顯的山火卻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關注。年初二早上曾見2輛消防車開往事故發生地點,然而并不見成效。大火足足燒了至少一天兩夜,火勢蔓延了至少3個山頭,一直到初三早晨,大火終于自己熄滅了。據估計,這次火災面積至少在1000畝以上。
桂北多山,極易發生火災,尤其在冬天,枯木雜草眾多,稍有不甚,一個煙頭、一響鞭炮,甚至山林里枯木自燃等意外情況都很有可能引發山林火災,如若沒有及時發現并及時救火,火勢會迅速蔓延,難以控制。不過,年底的祭祀、新年放鞭是一種傳統習俗,多數人也往往疏于防范,進一步加大了火災的發生率。我的家鄉有大片山林,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山火,只是每年起火的山頭不一樣,災情嚴重程度不一。今年的火災與以往不一樣,不僅受災面積更廣、損失嚴重,而且發生在海拔較低、離人們居住區較近的山頭,也就是已經分到戶的山頭,這些山林是人工培育的而不是野生的山林。換句話說,以前火災多數發生在離人們聚居的地方較遠的荒山,是村集體的,屬于公家山林;而這次的火燒掉的卻是大片私人經營的山林。荒山經濟價值低,而且是公家的,即便燒起來,燒的多數是一些荒草枯樹,燒掉了反而省去修山的麻煩,方便了來年種樹,因而算不上多大損失。而私人經營的山林則是各家各戶自己投入了勞動和經濟成本的,按理說,大家救火的積極性要高得多。此外,由于這些私人經營的山林附近交通方便,離居住地近,是很容易就能撲滅的。然而,大火卻越燒越旺,蔓延了幾個山頭,并沒有得到及時地制止,直到最后由于燃燒殆盡和高速公路阻隔而熄滅了。
這樣的慘劇只在近幾年出現。十年前,即便是深夜里偏遠的公林著火,在鄉鎮林業相關部門派出人救火之前,村干部就已經組織村民們積極打火,在火勢還沒有發展到很嚴重的時候就及時得到控制。如今火燒到自家門口了,卻沒有人去撲火,相關部門也沒能及時控制火情,以致造成大片林地成為火海。不得不叫人嘆息,痛惜這樣的事怎么會發生?!
二
根據山林承包經營的性質,如今農村的山林可以大致分為兩種:公林和私林。簡單來說,私林就是在上世紀80年代由各家各戶承包經營、自負盈虧的山林。廣西山多田少,因此在上世紀80年代分田到戶的時候,也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將山地進行了承包,以維持生計。我家鄉山地承包依據就近分配原則,村集體按人口分配山地面積,對于山地上原有的林木進行折價,村民抽簽決定家庭承包的山林。根據當時的政策,在交付了一定的折價金額之后,在合法范圍內,該農戶就具有了幾十年的承包經營權。那些沒有分配下去的林地則依舊保留集體經營的屬性,由集體經營管理,經營的收入歸集體所有,而也有相當一部分山地實施的是封山育林,保護生態。
除了經營屬性之外,公林與私林還有著很大區別。首先,就地理位置而言,公林一般位于海拔比較高、離人們居住地方比較遠的山頭,交通不便;而私林則位于海拔較低的地方,與村落非常近,交通發達得多,管理起來非常方便。其次,就其經濟價值潛力而論,公林所在山地由于海拔高,培植經濟林的難度大,種植經濟作物的風險更大,因此其所能產生的經濟價值不高,而且位置偏遠,管理合經營成本非常高,即便種植了一些木材或果樹,也由于交通不便而難以實現其經濟價值,因此只是種植了一些易成活、易管理的樹木,而且里面雜草叢生,少數地方不宜種植樹木,純粹只能長雜草。此外,相當部分公林位于不同縣鄉地理交界處,且本地有封山育林的政策,以保障本地生態,因此這些山林具有不可忽視的戰略意義,故而大片山地保留著集體所有權和集體經營權,由當地林業站派守林人看守,燒山燒林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