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一屆政府換屆后,中國經濟升級版成為國內理論界一個關注話題。中國經濟的升級首先涉及發展活動本身的內容,如結構水平提高、生態環境改善、技術創新進步、經濟效率提升等等——這些都是題中應有之義,但我認為同時不可或缺的,還有體制升級的問題。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發展方式和發展水平,首先是由一定的經濟社會條件決定的,同時,發展體制也起著很重要作用,一旦形成了某種發展體制——包括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社會管理體制等,成為發展活動的制度載體,就會對發展方式和發展水平產生非常重要的推動或制約的作用。
一、中國兩個經濟發展階段和兩種基本發展體制
討論中國經濟的發展升級,首先需要弄清發展階段問題。不少人把建國以后的經濟發展分為很多階段,例如有學者提出改革開放后的30多年可分為兩個階段,70年代末到正式加入WTO前為一階段,之后為另一階段。我認為如果從更加廣闊的國際視野進行考察,可以把建國以后的中國經濟發展和成長分為兩大階段。
美國經濟學家羅斯托(W.W.ROSTOW)根據自己對大量發展史料的研究提出,可以把一個國家走向現代經濟增長和發展分為五個階段,即傳統社會、起飛準備、經濟起飛、走向成熟和大眾高消費時代。[1]這個“五階段發展理論”曾經在考察和研究發展中國家的過程中,產生過相當廣泛的影響,當然也受到過各種批評,主要是有人質疑該模式是否能夠準確概括現代經濟發展的歷史過程。現在看來,羅斯托的“五階段發展理論”在包容發展方式和理論概括的完整性方面確有局限性,但仍然不失為一種很有價值的分析方法和工具(況且后來能夠在這方面超過該理論的研究成果也很鮮見)。這里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用此模式分析,可以把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成長,放入國際經驗和國際案例中進行沒有制度差別的比較。
根據羅斯托的理論,我認為建國后的中國經濟發展和成長,可以分為兩大階段:第一是傳統社會走向經濟起飛準備階段,時間為1949年到70年代末;第二是經濟起飛和走向高水平成熟社會階段,時間為改革開放到現在,兩段各有30年左右。與此相匹配的發展體制(這里主要講經濟體制)分別為計劃經濟體制和初期階段的市場經濟體制。
先看第一階段,從建國后到改革開放前,這28年算不算已經完成經濟起飛呢?很多人認為該階段雖然問題很多,但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進步,從無到有建立了一個國家工業化體系框架,還有兩彈一星等等宏偉工程,說明中國經濟已經起飛。我個人不同意這個觀點。
羅斯托的經濟起飛有三個基本標準,一是生產性投資率水平要達到國民生產凈值的10%以上;二是制造業部門的發展水平;三是有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制度結構。從形式上考察,建國后到改革開放前的28年,已經達到經濟起飛標準。先看投資,建國初期的投資率水平沒有比較數據,到1981年,全社會投資率為19.64%,遠遠超過10%的羅斯托標準。再看產值結構,1952年的國內生產總值679億人民幣(下同),第一、二、三產業的產值比例分別為50.5%、20.9%和23.9%,1978年的GDP為3645.2億,第一、二、三產業的產值比例分別為28.8%、47.9%和23.9%,第二產業中的工業制造業比例達到44.1%,也完全超標。[2]至于羅斯托的制度結構標準,則很難進行量化比較。
我認為,根據以上發展材料,還無法論斷中國經濟已經起飛。這里有幾個非常重要的指標需要考慮,第一是三次產業對增長的實際貢獻率,直到改革開放后的1990年,第一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還是最高的,為41.7%,二、三次產業的貢獻率只有41.0%和17.3%,其中工業產值的貢獻率僅為39.7%。第二產業特別是制造業的產值貢獻率開始明顯超過第一產業,是1991年以后的事情[3],這說明在這之前制造業對增長的實際貢獻并不突出。起飛應是一個國家現代工業體系的整體構成和主導國民經濟增長,我們顯然沒有做到這點;第二是社會就業結構,1978年的農業部門就業比例為70.5%,二、三產業分別為17.3%和12.2%,前者占絕對優勢;三是人民生活水平,1978年中國農村貧困人口2億5千萬人,貧困率為30.7%[4],假定城鎮貧困率為15%(實際高于此數),貧困人口為2600萬左右,兩者相加共約2.76億人,占總人口比例為29%。當一個國家人口近1/3是貧困人群的時候,說這個國家經濟起飛,沒有任何意義。
建國后到改革開放前29年的經濟發展狀況,只能判斷為進入起飛階段,但沒有真正完成經濟起飛的任務。同時,中國經濟發展和成長的這個階段又很特殊,不能完全套用羅斯托的模型加以解釋。這個階段主要特征是,國家主要依靠農業部門的資本積累,組織和推動重化工業部門大量聚集資源,現代工業基礎框架初步建成,農業部門對增長的實際推動高于制造業,農村就業人口占據社會就業的絕對優勢,更重要的是,社會貧困率很高,人民溫飽問題沒有真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