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決定》對國有企業闡述的重要性一樣,在短期內,中國金融體制以銀行為主導及五大國有銀行占支配的市場格局不會有多大改變(即使是上市公司的最終所有權,也是國有企業占絕對高的比重),盡管在《決定》中提出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推進股票發行的注冊制,對金融市場準入有較大幅度的放寬,但是同樣無法改變國有企業占金融業絕對比重的局面。
對于放開對金融業的價格管制,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無論是利率還是匯率都取得了不少進展。比如說,7月份銀行貸款利率全面放開,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等。同時,《決定》也強調了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及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但是這與市場所要求和期望的存款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列出時間表還是有較大差距。在不改變銀行一年期存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及存款利率不放開的情況下,中國金融市場價格管制問題依然是一個無法解開的癥結。估計在這些方面,只有受到最為強勢的外部沖擊時,人民幣匯率及利率市場化才能夠有真正重大改革的舉措。對于系統性風險及區域性風險的防范,更多的考慮是在經濟順周期時可能面臨的情況,但是在經濟逆周期時,這種風險到底有多大,《決定》對此涉及不多。
當然,在《決定》中,金融體制改革的亮點還有不少。比如說,完善監管協調機制和金融機構市場化的退出機制等。對金融市場影響最大可能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而增加的農村融資擴張功能;二是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設立;三是全面放開國內企業及個人進入國外市場;四是養老保障基金的個人帳戶制等。這些金融體制改革全面實施,將對中國金融市場產生巨大影響。比如養老保障基金的個人帳戶制,它對國內保險業及基金業都是重大的利好。
正如我早些時候一直在強調的,由于國內金融市場改革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市場對《決定》能否出臺重大的改革政策不要期望太高。事實上,從《決定》中關于金融體制改革所占的篇幅來看,也是如此。但是,不可否認,《決定》所涉及的全面市場化核心問題也是金融市場要改革的核心問題。如果通過《決定》能夠推動國內金融業的市場化進程,這應該是中國金融業的最大改革。如果這樣,它對未來中國金融市場將產生巨大影響。至于其他政策措施,《決定》中包括的亮點同樣不少,就在于市場如何來解讀。
總之,《決定》是一個綱領性的文件。它以當前及未來十年急待解決的重大問題為主線,規劃到2020年中國體制改革的藍圖及時間表。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際及軍隊,具體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和舉措。從《決定》的內容來看,改革范圍之廣、層面之多、領域之寬、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應該說,《決定》確定中國體制全面向“市場化”轉型,就如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改革開放、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樣,同樣是影響中國未來十年發展的綱領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