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第一大亮點就是《決定》在全會結束三天之后就公布了。文件公布如此之快,不僅展現了未來中國體制改革的宏偉藍圖,也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這次重大體制改革全面啟動的決心。因為,《決定》全文發布,不僅完全改變市場及民眾對三中全會公告之后的失落,也讓市場看到未來中國體制改革的真正前景與方向,而與以往相比,《決定》這樣快公布于世,也顯示中央高層對該新一輪重大體制改革的態度及雷厲風行力求實效的新風氣。這些都預示著未來中國重大體制改革即將全面啟動。就此意義上,與以往是有很大不同的。
三中全會《決定》的精神主要表現為三大基本特征?!稕Q定》基本精神所體現的第一特征是以當前及未來十年全面體制改革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為主線展開而且對這些問題都有明確論斷,甚至許多論斷完全超出市場預期。比如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提法、到2020年體制轉型的成熟與定型、嚴格強調產權界定清晰性、國有資產的管理資本體制、國有企業的公共服務性、國有企業管理層選拔與薪酬制度、允許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市場、股票發行的注冊制、院士退休和退出機制、政府業績考核體系全面改革、建立社會房產基本信息平臺、政府公共服務購買、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全面調整、建立個人綜合所得稅制、房地產稅立法、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及分享成果、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多項服務業有序放開、推動內陸經濟進入國際化循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司法審判檢察權獨立性、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實行官邸制、建立文化市場體系、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和均等化、提高立法質量及防止既得利益制度化、教育制度的重大改革、計劃生育政策放開、勞教制度取消、中央成立深化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等等。
這些問題的方方面面,不僅是當前及未來中國社會最為關注、廣大民眾最為關注、最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而且也是影響中國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能否確立和中國社會經濟能否長治久安的重大問題。對于這些問題,《決定》不僅全面提煉了出來,也給出清晰原則與政策思路。更為重要的是,對于其中的許多重大問題是圍繞著未來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制而展開。這些重大問題既表明了亟待解決問題的現實性也很大程度上體現了一定的新意和前瞻性。
《決定》第二特征是所強調深化體制改革內容為全面市場化。在《決定》中不僅多次強調市場對資源配置所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核心性,而且強調深化體制改革的各種措施與方式都得通過市場的經濟杠桿來進行,堅決減少早幾年盛行的政府對市場參與干預過多的現象,對保證市場有效運行基礎制度建立強調得十分清楚。比如說,要求建立界定清楚的產權制度,強調經濟當事人投資、消費、決策經營完全的自主性,要求建立起市場公開透明的信息收集與披露系統,強調建立最大范圍內的市場價格運作機制,要求用者付費原則,全面界定政府職能等。比如說在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的過程中,就得用市場化來主導,從投資、文化企業組織結構及運作方式、文化企業競爭、市場準入及退出等完全都得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來進行。還有,對自然資源使用與生態補償就得通過有效的市場價格機制全面實行使用資源用者自付原則及誰破壞和污染環境誰付費原則等。這些原則完全以市場化的方式來進行。也就是說,深化經濟體制的改革,根本上就是保證中國經濟逐漸地邁向成熟的市場經濟,逐漸地轉換到以市場經濟起決定作用的運作機制上來,從而減弱計劃體制對中國社會經濟之影響。因為,只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當事人能夠根據市場價格機制所顯現出來的信息,把其掌握要素資源最有效的利用并承擔其責任。也就是說,整個《決定》就是以市場化的方式來展開的。正因為《決定》要求體制改革的全面市場化,它對中國未來社會經濟將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決定》第三大特征強調深化體制改革的公平公正性。因為,從《決定》旨意來看,深化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全面激發整個社會每一個人勞動創造的積極性,讓社會財富涌流,讓每一個國民能夠分享到這種改革的成果,而不是把絕大多數弱勢民眾摒棄在這種深化體制改革的進程之外。
比如,強調市場的是公平競爭,企業競爭不存在所有制的歧視和不同的企業在權利、機會、規則上是平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是公正與均等的,在收入分配上逐漸提高勞動力要素在整個要素分配中的比重,而再收入分配上強調對弱勢民眾利益的保護,對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護,重點增加弱勢地區的政府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幫助農民增加收入等,都全面體現了落實市場公平公正的原則,體現了如何推動中國社會邁向公平公正的現代文明社會。正因為《決定》這幾大特征,它表明了新一輪的中國體制改革之廣泛、之深化、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對于這些問題我們需要更為深入地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