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是“片派駐”模式。這種管理模式是按照業務關聯和工作便利原則,分片分系統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一個派駐機構負責幾個性質相近的部門或地域毗連的對象。典型案例,省級以海南為代表,副省級城市以成都為代表。這種模式的特點是派駐機構負責人不再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成員;派駐機構的辦公經費、后勤保障和人員工資福利全部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統一管理;派駐機構監督的重點是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派駐機構擁有參加重要會議、了解重要工作、詢問談話、查閱文件和財務賬目、調查建議、督促整改、查辦案件等一系列履行監督職責的權力。“片派駐”的優點在于利益超脫,明顯具有異體監督的性質,類似于常設的巡視組,因此監督更具有獨立性、權威性;缺點是派駐機構有可能難以及時掌握監督對象的工作情況。
第三種是“點面結合”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是指保留派駐到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同時設置若干歸口分片監督的派駐機構,雙方機構分立,職能各有側重,工作相互配合。典型案例,江蘇省無錫市從市直派駐機構抽調31個編制,歸口成立5個紀檢監察工作室,作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負責45個市直部門(單位)的監督工作。這種模式的優點是能取前兩種模式之長,缺點是組織關系復雜,行政成本高,“片派駐”和“點派駐”在職能分工、信息溝通、資源共享、工作程序銜接上都很難把握,容易產生矛盾。
筆者認為,目前占據主導地位的“點派駐”模式主要適用于派駐機構改革初期阻力較大的階段,以便于實現新舊體制的平穩過渡,由于這種模式中監督不具有完全的獨立性,所起到的監督作用非常有限。“片派駐”模式雖然有難以及時掌握駐在部門信息的缺點,但無疑是三種模式中最具有監督效力的。“點面結合”模式由于行政成本過高、職責難以厘清,操作上有較大難度。未來要進一步完善派駐機構管理模式,筆者認為需要分三個層次推進:一是要全面落實三中全會提出的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省、市、縣應參照中央實現全面派駐。二是要加強“點派駐”模式的監督獨立性,明確派駐機構負責人不再兼任駐在部門的黨組成員,工作的重點是加強對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派駐機構的后勤保障和工資福利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統一管理。三是結合巡視制度改進工作,省及省以下推進“點派駐”向“片派駐”轉變,促使派出機構成為常設的巡視組,變同體監督為異體監督,真正實現監督的獨立性和有效性。
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逐步實現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官員財產申報這個提及多年但至今未真正落實的制度有望提上推進日程。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這里用的是公開而不是申報或者報告,意味著官員每年填寫有關表格上交組織部門封存的做法將被打破,新提任官員財產、收入、婚姻、出國境及其配偶子女投資經商和出國留學、定居等事項將在一定范圍內公開,這與原來的做法有了質的變化。
當前這項工作的試點主要集中在縣(市)的科級干部中進行,全國各地試點效果都比較好。下一步要做好這項工作,筆者認為要從四個方面推進:一是試點的官員級別應逐步提高。現在試點的多為縣(市)新提任的科級干部,接下來應逐步向市級、省級和中央新提任干部中試點。二是要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推開,用5到7年時間要求所有新提任干部都必須公開有關事項。三是公開的范圍應逐步擴大。現在一般的公開范圍是在本單位內部,極少向社會公開。參照國外和香港、臺灣的做法,也不是每個官員都需要向全社會公開。筆者認為一般干部在單位內部公開是適宜的,需要人大選舉產生的官員同時應向人大有關部門公開,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新提任的省、市、縣、鎮黨政一把手應向社會公開。四是制定出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和公示法》,以法律形式將試點成果固定下來,并在我國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財產申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