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城市人均收入與農村人均收入之間的差距縮小了。例如,嘉興市的匯報明確地講:在土地確權以前,城市人均收入與農村人均收入之比是3.1:1,土地確權以后調查的結果是1.9:1。為什么會縮小那么多呢?我們在農村開座談會時,聽到有的農民說:“土地確權了,我放心了。一方面,我擴大了種植業、擴大了養殖業。另一方面,我宅基地的舊房子拆掉了,蓋成幾層樓的新房。”我們調研時去的那個村子,都蓋了四層樓。我當時問了一位農民:“你住得了嗎?”那位農民回答:“家里人少,我只住一層就夠了。第一層出租,租給別人開店,開作坊,另外兩層,價錢不一樣,他愿意租哪一層就租哪一層。這樣,我就有房租收入了。另外,土地確權以后我不怕了,土地流轉以后我可以到外面去打工。”所有這些都表明,城鄉收入差距在縮小。
第三,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好處就是耕地面積增加了。這是因為:土地確權之前,要重新丈量,丈量以后發現耕地面積增加了20%。怎么會增加20%呢?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當初承包制開始的時候,土地質量差別大,所以在承包制開始時,好地一畝算一畝,壞地兩畝折算為一畝。經過30年的承包和農民精耕細作后,土地質量差距不大了,所以這次土地確權前重新丈量時,都是一畝算一畝,這樣土地就多了。二是過去土地都分成小塊的,有田埂,用牛耕作。重新丈量土地時,田埂扣除不算耕地,田埂兩邊擋住太陽的地方也不算耕地。現在,田埂都拆掉了,農民用拖拉機了,于是耕地也就多了。三是當初農民要交農業稅,所以村里對于耕地基本上都是少報。比如,一畝三分地報一畝,家家如此。現在不同了,不用交農業稅了。而且,土地剛丈量完畢,大家都實報,沒人少報,因為少報吃虧。少報土地,土地入股后股份少,土地出租面積少了。所以,大家都實報。這樣,重新丈量后,耕地增加了20%。農民都很開心。
土地確權將來對農業大有希望。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推行家庭農場制。這次三中全會《決定》也明確提出:“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這也將會給農村帶來一些大變化。現在,世界上只有西歐、美國、加拿大有真正意義上的家庭農場制,我們中國還沒有。將來中國要推行家庭農場制,要提高家庭農場主的技術水平和勞動生產率,還要懂經營,要采用規模經濟的做法。
3.關于國有企業:行政干預太多
決定精神
★“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這些規定對于我國今后的國有資本體制改革將產生重要影響。一般說來,國有資本體制改革分兩個層次:高層次的是國有資本配置體制的改革,低層次的是國有企業管理體制的改革。《決定》指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因此,不妨可以這樣改革:國資委下面設立若干個專業的或綜合的國家投資基金公司,負責國有股權的增加和減少:哪個部門是短缺的,哪個是新興產業,要增加投資;哪個是產能過剩的,哪個是效益不好的,把國有資本撤走。這樣,資源配置的效率就能提高了。
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突出強調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為什么強調資源配置呢?經濟學中原來所講的效率是生產效率。生產效率多年以來一直是一個傳統的概念,著重點是生產單位的投入和產出之間的關系。一定的投入下,產出增加了,表明效率提高了;一定產出下,投入減少了,效率也提高了。這就叫生產效率。20世紀30年代以后,經濟學中開始出現了資源配置效率。資源配置效率是另外一個意義。假定投入既定,用A方式組合生產要素,配置資源,可以產生N效率;用B方式組合生產要素,配置資源,可以產生N+1效率。這就表明資源配置效率提高了。所以,一定要重視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