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需要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建立現代預算制度。二是建立現代稅收制度。三是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體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是對財政職能作用的重要論斷。圍繞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決定》提出了很多富有新意的重要提法和改革要求,指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路徑。日前,記者就下一步財稅領域改革涉及的重點問題采訪了財政部部長樓繼偉。
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需要從三個方面著手
記者:《決定》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如何看待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
樓繼偉:這充分表明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當前財稅改革發展的高度重視。主要作用體現在四個方面:第一,財政是庶政之母,國家治理需要財政作為基礎和支柱,同時國家治理的所有活動也都反映到財政改革發展過程中,可以說,穩固、平衡、強大的財政是強國富民的基石和保障。第二,財政制度安排體現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關系,涉及經濟、政治、文化和生態文明等各個方面,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第三,財政政策是國家公共治理政策的組成部分和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國家通過預算、稅收、公債、補貼等手段熨平經濟周期波動,推動實現國家治理目標。第四,財政的公共性與政府公共治理要求具有高度的內在一致性,規范、透明和高效的財政管理是現代行政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
記者:《決定》中一個很有新意的提法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那么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點包括哪些方面?
樓繼偉: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需要從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建立現代預算制度。現代預算制度是現代財政制度的基礎。目前我國預算審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方面,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規模與政策,這樣容易造成“順周期”問題。也就是說,經濟下行,為完成任務可能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經濟過熱時,又容易收不該收的,造成“熱上加熱”,不利于依法治稅,也影響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因此,審核預算重點應該從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同時,為實現跨年度預算平衡,還要抓緊研究實現中期財政規劃管理,逐步強化中期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的約束性,增強財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財政的可持續性。此外,就是預算公開,簡單公開賬目,公眾并不了解,應該逐步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強化監督檢查,逐步實施全面規范的預算公開制度。
二是建立現代稅收制度。稅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國家存在與公共治理的基礎,也是實施宏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深化稅制改革的重點包括:全面推進增值稅改革,目前是營改增的擴大階段,將增值稅推廣到全部服務業,把不動產納入增值
稅抵扣范圍,建立規范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接下來還要推進消費稅改革,調整其征收范圍、環節和稅率,進一步發揮消費稅的調節功能;加快房產稅立法和改革步伐,提高保有環節的稅收;推進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進一步發揮稅收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作用;加快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充分發揮中央、地方兩個積極性。
三是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體制。事權劃分是現代財政制度有效運轉的重要前提。在明確政府間事權劃分基礎上,界定各級政府間的支出責任,明確劃分政府間收入,再通過轉移支付等手段進行調節上下級政府、不同地區之間的財力余缺,補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權存在的財力缺口,實現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