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若漁:無論是黃金周還是小長假,其初衷都應是以民眾為本位;拉動內需,可以放在其中考量,但其應是一種伴隨性效果,不應喧賓奪主。如果真的以民眾為本位,以與民休息為終極目的,小長假就不應只在調休還是不調休上糾纏不清,而應放棄調休思維,以“打通”思維取而代之,即打通傳統假日與周末,讓幾個傳統佳節與周末之間連成一片,可前可后,以實際情況為依循。事實上,縱然這樣,也多放不了幾天假,有關方面不應過于吝嗇。至少,也應該允許討論和嘗試,以示改革誠意。
@“小手哇涼”:長假制度執行了14年,我覺得最值得稱道的是從2008年開始,將春節假期從原先初一調整為從除夕開始。這個相當人性化的舉措,使億萬中國人避免了“年三十”下班后急急忙忙趕回家過年的尷尬。這是個解題的新思路,假期本身是否也可以挪?如果將今年國慶長假安排至9月29日到10月5日,則前后各工作7天和6天,便可將原本支離破碎的工作日和休息日“整理”到一起。
@火炎焱燚86:其實我們最關注的是春節是否可以延長假期,春節是中國人最重視的一個節日,由于時間過短,人們把時間都耽誤在路上了,根本沒太多時間陪家里人,特別是距離遠的,在家沒幾天時間,延長到元宵節后應該比較合理。
@“魚要上岸了”:春節最好十七天,讓人們過了元宵節再回單位上班。尤其是離家較遠的人,千辛萬苦回到家,三兩天,家里床還沒暖熱就又走了。這種節讓人過得太堵心!
@“秀品余波”:我最渴望能陪家人吃元宵,逛花燈,可惜春節假期實在太短。
@飛莎風中:建議過年休7個工作日的春節假,4月放5個工作日的踏青假,7、8月放5個工作日的 高溫假,11月放3個工作日的秋游假。其他的紀念日放假時間可以短一點。
@虎門布碎回收:春節假放到元宵節,小長假取消,五一和十一各7天,這樣甚好。 @舒中勝:我建議春節放假15天,既符合正月十五才過完年的習俗,也有利于春運不扎堆。
@吳必虎:因為需求太大,所以可以放兩個長假,五一和國慶,根據不同情況,再授權各省、直轄市政府自己來制定第3個長假,能夠讓長假達到21天或者15天的總供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