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非是自我安慰
“常回家看看”入法引來很多為人子女者的吐槽,其實,我們大可不必去和法律較勁兒,我們可以把它當做善意的引導。有多少爹媽會把子女推向被告席?但是,我們自己應該通過這樣的法律驚醒自己,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之下,去看看生咱養咱的老爸老媽。
服務總是和金錢聯系在一起的,花錢雇傭的服務人員對于爹媽來說也就是個冰冷的機器人而已,再高的服務檔次,他們也難以傳導給老人兒女般的濃情,錢和親情中間何時都無法畫出一個完美的等號。
花錢買來的服務想想都有點可笑。既然是服務,必定會分出了等級來,這不僅僅體現在看望爹媽的時長上,必然還會體現在“服務”上,當100元可以陪老人笑一次,200元可以陪老人笑兩次,300元可以叫聲爸爸和媽媽的時候,老人收獲的必定不會是溫暖的親情而是尷尬。而對于“代看爸媽”的工作人員來說也會很尷尬。
看爸媽這樣的事情還是親力親為的好。只有我們才最懂得爸媽,爸媽也最在意我們的看望。工作繁忙是個現實,但要是說忙到連看爸媽的時間都抽不出來的話,我想問的是,看領導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時間,談情說愛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時間,成天跑著去喝夢里小米粥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時間呢?
前幾天,《揚子晚報》報道了這樣兩條新聞:一條是南京兩位獨居的老人家中發生火災身亡,一個城市居住的幾個子女竟然都不在身邊;一條是,南京兩位老人子女不在身邊,暴雨天依然居住在危房里,警方緊急幫助轉移。這兩條新聞是不是能讓為人子女者有所思索呢?
我想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供大家思考:假如,“常回家看看”沒有入法,我們是不是也要常回家看看?假如“常回家看看”沒有入法,我們還會不會花錢找人看看爸媽?
這個世界上,沒有錢真的是萬萬不能的,但是,金錢買不來親情,當我們的爸媽都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你就是拋卻萬貫家財,還有沒有機會去看一眼親親的爹娘?
(作者:郭元鵬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