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自2013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其亮點在于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其中有條文規(guī)定:子女如果不能“常回家看看”,或將視作違法。不少坐子女的都表示“常回家不那么好實現”,“沒錢沒假期怎么看?”...有商家利用這一法律空檔,覓得了商機,這幾天,淘寶上已經有商家陸續(xù)推出“代看望老人”的系列服務,真可謂是應運而生。對于淘寶商家推出的這項服務內容備受國內媒體廣泛關注,不少人認為這是一種創(chuàng)新服務,但大多數子女都不認可。
對此,甘肅省心理咨詢師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莫興邦9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代看望老人”服務這種商業(yè)行為,會對原本發(fā)自內心的孝道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這種行為對老人不夠尊重。莫興邦認為,網店推出的“代看望老人”服務不會有空間、更不會有市場,僅僅是個別商家的利益驅使而已。莫興邦呼吁,年輕人應慎重對待“代看望老人”服務,孝敬老人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傳承,而不是一種虛無縹緲的形式。
(來源:中國新聞網)
寧波大學法學院的社會學家董立群老師認為家政服務是不包含感情的,淘寶上推出的“代看望老人”服務與“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兩種概念,沒有可比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提到的家庭成員應關心老人的精神生活,是把原先道德層面的東西上升到法律層面,其出發(fā)點不是為了處罰,而是在于正面倡導一種社會風尚。淘寶上出售的這類服務僅是一種社會服務,家政服務是不包含感情的,立法上提及的家庭成員應多看望老人,是側重親情角色,并非單單物質上的保障。
(來源:現代金報)
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的康萍說,從立法的角度看,將“常回家看看”寫進《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是對老年人權益所采取的重要保障措施。但是日益激烈的職場競爭,讓很多年輕人無法實現常回家看望老人的愿望。“這樣的情況下,出現了代為看望老人的服務。”康萍說,雖然這種服務從表面上符合社會的需求,但商家卻忽略了親情的專屬性。“陌生的‘親情’,很難滿足父母的精神慰藉,所以通過付費的方式,讓陌生人代為看望和照顧父母,是不可能真正滿足父母與子女間的情感互動。”
(來源:石家莊日報)